因應需求做好經屋興建規劃
李靜儀:確定每年落成數量
【本報消息】私樓價格持續高企,不少居民對住屋問題感擔憂,對公屋需求殷切。議員李靜儀指,經屋除實際解決居民的住屋需求外,還起着調節樓市的槓桿作用,希望政府毋忘公屋制度的初衷,要因應需求做好經屋興建規劃,確定每年落成數量,明確輪候年期,讓真正有住屋需求的居民都能夠安居,亦更能促進社會穩定。
逾九成申請者陪跑
今期經屋申請剛於上月底結束,共有逾三萬七千份申請,但僅有新城A區三千○一十一個單位,僧多粥少,超過九成的申請者都只是陪跑。李靜儀認為,經屋每次開隊“爭崩頭”乃私樓價格長期居高不下而經屋供應數量不足所致。不少中等收入家庭都向她反映,住屋支出是很大負擔,基層家庭則因為住屋成本高昂而需壓縮其他生活開支,初步入社會的青年因為經濟不足就更感擔憂,她擔心若不正視房屋問題會成為社會矛盾。認為政府應切實做好規劃、增加經屋供應,透過經屋發揮槓桿作用,助民安居也能促進樓市健康發展,而不應反其道而行,企圖透過收緊經屋申請條件、轉售限制、居住要求等以壓抑需求,因為這樣只會進一步催谷樓價,形成惡性循環。
調整限額“搬龍門”
她指出,正在修訂的經屋法建議提升經屋個人申請者年齡為二十三歲,可能會將一些申請者排除在外,他們不符申請門檻,但不代表沒有需求。經屋售價方面,打算引入的“成本價”方案將土地溢價金、建築成本以及行政費用都計算在內,售價將較現行法律以考慮購買者承擔能力的計算方式貴逾近倍,似有違經屋用以支援經濟能力不足家團的初衷。
部分細節規定,例如經屋業主及其任一家團成員居住單位日數每年不足一百八十三日,沒合理解釋可被罰單位最初售價百分之五至十五的規定亦難以執行,不排除會對相關家庭成員日後的發展和生活帶來限制;新法還建議,上樓前對申請人進行第二次資格審查需按最新公佈而非原來提交申請時的收入及資產限額核查,會令一些申請時合資格的家團,在經歷數年等待後即使無太大的收入和財產變化,但因政府調整限額“搬龍門”而變為不合資格,實不公平。
李靜儀強調,不同國家或地區都會訂定自身的保障性住房制度,為居民提供體面的、負擔得起的住房。澳門樓價不斷飆升,解決住屋難的問題政府責無旁貸。她指出,新填海區加上已依法宣告批給失效的數十幅土地,土地儲備已大為增加,政府須下決心加大公屋供應,只要因應需求做好公屋興建數量規劃和每年供應的目標,並如期落成,將有條件訂定預期的申請和輪候時間,讓合資格家團上樓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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