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港區國安法第 43條實施細則規定今日 (7日) 生效,香港警務處處長可要求台灣政治性組織或代理人,提交指明資料,否則可被罰款及監禁。在台灣,蔡英文表示,會持續關注事態發展,若港區國安法對台灣民眾造成不合理的影響,不排除提出反制措施。 台灣的陸委會發出新聞稿,批評有關實施細則定義模糊和浮濫,要求港方說明及保障台灣駐港機構和台灣人應有權益與自由安全。 在北京,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就認為,港府推出和執行港區國安法第 43條實施細則非常必要和及時,並強調任何插手香港事務、攻擊“一國兩制”、分裂國家的企圖注定失敗。 (梁婉琦 林智文) ---------------------------------------------- 點擊連結(HTTPS://T.ME/TDMMACAUNEWS)馬上訂閱《TDM澳廣視新聞》TG頻道,掌握更多資訊。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