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保安司司長辦公室表示,司法警察局計劃於本年內推出“檢舉憑據”新版本,當中會增加載有案中報失的財物種類及數量的欄,便於市民在報案後向保險公司進行索賠手續,省卻市民另外申請《檢舉記錄之證明》的時間。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回覆議員李靜儀的書面質詢時表示,在警察總局的協調下,司法警察局及治安警察局定期召開“簡化報案程序會議”以加強部門之間的協調,並建立了相關機制,當接獲市民親身報案,在確定案件的專屬調查權限後,會即時透過簡要移交憑據,盡快移送個案到所屬調查權限部門接案並開展調查,市民毋需對同一檢舉事宜作兩次詳述,節省了市民進行報案程序的時間。
警方持續檢視並完善報案程序及相關手續,治安警察局由過往先由當值人員接案,錄取口供,撰寫報告及由上級批閱後再將案件轉交給局內專屬調查單位跟進的舊模式,優化為即時交由具權限的專屬調查單位人員對報案人及相關證人進行詢問,並同步展開初端偵查。該措施既減省了報案人前來警區助查的次數,又便於偵查隊伍能第一時間準確掌握案件的細節,更快速、更到位地跟進及偵破案件。市民在完成檢舉手續及報案程序後,警方會發出“檢舉憑據”,當中載有檢舉人姓名,檢舉日期,時間,以及憑據的列印時間。
另外,為了方便報案人申請內容及資訊較“檢舉憑據”更詳盡的《檢舉記錄之證明》,司法警察局自2018年12月起,推出了網上申請《檢舉記錄之證明》服務,並對網上的申請表格及紙本申請表格作出適度優化,同時上載到該局網站及澳門特區政府入口網站供市民自行下載。為達致更便民的效果,司法警察局計劃於本年內推出“檢舉憑據”新版本,當中會增加載有案中報失的財物種類及數量的欄,便於市民在報案後向保險公司進行索賠手續,省卻市民另外申請《檢舉記錄之證明》的時間。為更有效地向市民宣傳報案流程,司法警察局特別在該局網站主頁開設了“報案流程”欄目,市民點擊進內便能獲悉相關報案流程。
司法警察局及治安警察局致力實施各項便民措施以提升警務續績效,推行多項服務承諾項目,包括:檢舉憑據及《檢舉記錄之證明》的簽發、本澳居民報失證件服務、處理拾獲物(本澳居民證件)之發還通知、申報安裝警鐘、申請交通意外證明、繳交交通違例罰款,以及多項出入境手續申請等,除了要求前線人員保證服務質量外,亦須在指定承諾時間內完成有關程序。根據統計數據顯示,現時上述服務承諾基本符合預設之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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