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受逾億財物
海口原書記張琦認罪
【香港中通社九日電】據央視新聞消息,七月九日,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共海南省委原常委、海口市委原書記張琦受賄一案。
廣東省廣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二○○五年至二○一九年,被告人張琦利用擔任海南省三亞市副市長、中共三亞市委副書記、海南省旅遊局局長、中共儋州市委副書記、儋州市市長、中共儋州市委書記、中共海南省委常委、中共三亞市委書記、中共海口市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土地開發、項目承攬、工程推進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單獨或通過其近親屬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一點○七億餘元。
擇期宣判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張琦及其辯護人展開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張琦還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據報道,部分全國、廣州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及各界群眾三十餘人旁聽了庭審。
庭審結束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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