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半受訪者面對樓宇滲漏水
街總倡賦公權力入戶查滲水
【本報消息】街總以街頭及網上問卷方式調查八百二十一名本澳居民,發現逾半數受訪者曾經歷或正在經歷樓宇滲漏水問題。建議當局多宣傳滲漏水中心,加快處理滲漏水的程序。同時修法賦予政府部門權力,讓檢測人員可依法進入單位調查滲漏水源頭,改善情況。
滲水機率隨樓齡增
街坊總會昨日上午十一時在中區辦事處舉行“澳門樓宇滲漏水情況”問卷調查發佈會,街總社會事務委員會副主任何永康、中區辦事處主任程順明、大廈管理資源中心副主任趙俊源介紹調查結果。
他們表示,本澳樓齡超過三十年的樓宇超過四千幢,每年涉及樓宇維修的個案不斷上升,當中以滲漏水最嚴重。問卷調查發現,隨着樓齡增加,發生滲漏水的機率愈高。其中樓齡超過二十年的樓宇最常發生滲漏水,佔比超過五成。
多宣傳滲漏水中心
面對樓宇滲漏水時,最多人選擇自行處理,約佔三成半。兩成半人會找專業人士處理,再者是通過大廈管理機關、管理公司處理。聯絡房屋局滲漏水中心不足一成。未經歷樓宇滲漏水問題的受訪者中,超過七成表示,倘發生滲漏水不知道尋求哪個政府部門協助。
街總建議當局多宣傳滲漏水中心,同時加快中心處理滲漏水的程序。另建議政府未來加強推動調解處理滲漏水情況,如成立調解委員會或滲漏水調解中心,或由政府培訓調解人員協助處理,從滲漏初期開始調解,縮短處理時間。
找不到源頭最頭痕
問卷調查亦發現,受訪者處理滲漏水時遇到最多的困難依次為找不出滲漏源頭、樓上樓下單位不配合檢測、滲漏源頭單位不履行維修責任和賠償。
街總建議參考鄰近地區的做法,政府修法賦予政府部門權力,在有關單位業主或住客多次拒絕合作下,政府檢測人員可申請法律文件進入單位調查源頭。在確定滲水源頭後發出文件通知,有關人士在指定的期限內應處理滲漏源頭,否則單位業主可被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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