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
  • 澳廣視新聞
  • 政府消息
  • 濠江日報
  • 澳門日報
  • 力報
  • 新華澳報
  • 正報
  • 華僑報
  • 現代澳門日報
  • 論盡澳門
  • 澳門平台
  • MediaOutReach
  • 美通社
  • EQSGroup
分類
  • 澳門新聞
  • 國際新聞
  • 科技資訊
  • 影視娛樂
新聞
  • 上海「套路貸」高發 在校大學生及未成年人成被害對像
  • 順豐回應快遞員猥褻女孩: 依警方調查結果嚴肅處理
  • 吉林松原發生4.5級地震 近一個月已震14次
  • 東莞五星酒店賣淫案一審宣判 老闆「太子輝」被判無期徒刑
  • 中國民航嚴懲「黑廣播」 罰款上限至50萬元
  • 中國第一大跨徑鋼桁梁懸索橋 洞庭湖大橋合龍
  • 山西和順一煤礦礦難致4死5失蹤 相關人員被警方控制
  • 20170816B2中國新聞
  • 堅持公交優先不動搖
  • 第五屆立法會畫上句號 多名議員表不捨
  • 賀一誠:立法工作健康成熟
  • 3000經屋年底落成 偉龍馬路公屋類別待定
  • 20170816A1澳聞
  • 本澳今年 沒有入口韓國雞蛋
  • 四款利賓納濃縮飲品有問題 民署發食品預警要求停售
  • 梁文燕托兒所辦新生家長會
  • 德清鋼琴走進世遺崗頂劇院
  • 團體慈善探訪安老院
  • 四款腐乳及紅腐乳疑受污染 檢出含蠟樣芽孢桿菌須停食用
  • 珠檢局提醒攜帶寵物過關 需辦好檢疫通行證

​ 房屋局走訪社屋屋邨 宣傳承租人規定

2020-07-10 00:16

房屋局宣傳社屋承租人須遵守的規定及義務

【特訊】《社會房屋法律制度》將於8月20日起生效,為加強社屋租戶對法律的認識,房屋局昨日起到訪澳門、氹仔及石排灣區多個社屋屋邨,宣傳承租人須遵守的規定及義務,加強租戶守法意識。
《社會房屋法律制度》規定,如家團任一成員不在該房屋居住連續超過30日或一年內在該房屋居住不足三分之二時間,應在10日前告知房屋局,並解釋其不在居住的原因,同時,如家團每月總收入或總資產淨值超出行政長官批示所訂的上限,亦應在30日內告知房屋局。
房屋局將於7月17日(星期五)晚上8時在房屋局辦事處(澳門鴨涌河南街青洲坊大廈地下K)舉行第三場社會房屋承租人須知講解會,租戶可致電2859 4875報名或於房屋局微信帳號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