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議員林倫偉提出書面質詢指,近年,本澳發生多宗大廈公共電力裝置意外,輕則跳電停電,重則火警爆炸,嚴重威脅到居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雖然政府多次強調業主有責任確保大廈公共設備的安全,但大廈公共電力裝置如發生意外,就會即時影響居民的正常生活及公共安全,政府亦只能協助居民處理,電力公司也需要提供協助。因此,他認為政府應出台措施協助業主處理大廈的公共電力裝置安全隱患,與此同時,電力公司也要考慮增益社會責任,提供適切協助。
林倫偉表示,本澳現有4000多棟逾30年樓齡的大廈,不少大廈的公共電力裝置老舊,而且長期缺乏定期檢修而存在安全隱患。這關係到業主對大廈電力裝置的維修保養意識不足,亦涉及本澳大廈管理問題未完善,就算發生問題時亦未能及時處理。其實大部分大廈公共電力裝置意外是可以避免的。據《澳電年報2019》披露,當客戶申請加大電錶時,澳電會檢查大廈電力裝置的狀況,若發現存在用電安全風險,會透過帳單及於大廈張貼通告,要求有關業主安排維修或升級工程。於2019年,澳電共向17584位客戶發出通知,涉及214座建築物。近年,發生電力裝置意外的大廈基本都曾收到澳電的多次通知,可見這些意外的出現只是時間問題,甚至稱不上是意外,是可以避免的事故。
為推動業主重視公共電力裝置的安全,政府應考慮為強制驗樓立法。雖然目前有相關法律規定現有建築物應以5年為1期進行保養維修,以維持使用情況良好,但有關規定並無罰則,實際上難以執行。
為此,他提出以下質詢﹕
一、當局會否規定一定年期的舊樓,須要定期驗樓及進行維修保養,從以確保大廈的公共電力裝置的安全?
二、在資助小業主維修樓宇的舉措中,當局會否優先處理大廈的公共電力裝置安全隱患?
三、當局會否推動電力公司負更大的社會責任,為保障大廈的電力安全方面提供更多的協助和支援?未來能否透過修改電力專營合同,讓電力公司有權處理大廈的公共電力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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