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初級法院續審張祖榮涉貪案,由第 9名廉署證人作供,涉及案中第 18被告歐陽玉雙於 2011年申請技術移民。 廉署證人在庭上作供時稱,歐陽玉雙在 2011年委託案中第 4被告商人吳國壽辦理移民。歐陽玉雙入職由吳國壽開設的澳門早報,擔任總經理和副總編輯,月薪 4萬元,藉此申請居留許可,並於 2012年 6月成功申請 3年的臨時居留許可。 廉署證人稱,澳門早報的年發行量最高僅有 8,000份,加上社長年薪只有約 8.4萬元,但歐陽玉雙年薪卻有 48萬元。證人又指,歐陽玉雙在 2012年至 2015年期間,每年在澳時間僅是 5至 8天,與職位的工作時數不符合,亦無資料顯示澳門早報在內地有業務。 廉署證人稱,歐陽玉雙的居留許可於 2015年 8月到期,她向吳國壽支付 50萬元辦續期申請,但貿促局並無批准申請,並向新聞局查詢,得悉澳門早報在 2017年 3月停刊,要求她提交職證明等文件,解釋為何在停刊後仍有支薪,並要求作出書面聽證,因歐陽玉雙未有提交,有關續申請在 2018年被時任經濟財政司司長決定不獲續期。 (潘幸暉 雷翠雲) ---------------------------------------------- 點擊連結(HTTPS://T.ME/TDMMACAUNEWS)馬上訂閱《TDM澳廣視新聞》TG頻道,掌握更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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