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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居民參加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工作應更上層樓

2020-07-17 04:23
  在行政長官賀一誠於五月二十日啟程前往北京列席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的開幕式時,筆者曾在此嘆道,在前一天閉幕的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又像此前的第十二屆全國政協的五年歷次的常委會會議,及本屆的前兩年的歷次常委會會議那樣,沒有按照此前慣例,增補黨外人士委員,只是增補退出一線的省委書記、省長,及部委首長為委員,亦即只增補黨內委員。這就使得此前曾經盛傳剛卸任行政長官的崔世安,將會循董建華、何厚鏵、梁振英的模式,增補為全國政協委員並當選為全國政協副主席,並沒有成為事實。
  當時筆者對此情況的原因的揣測是,可能是受疫情關係,而且時間也十分緊迫。而現在回過頭來看,可能更因為是中央在港澳事務上,正在集中精力進行為「香港國安法」立法的調查研究及擬撰法案的工作,而無暇顧及崔世安卸任行政長官後,「循例」安排他當選為全國政協副主席的問題。
  實際上,從去年十月三十日中共第十九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之後,中央對港澳事務的工作,就都集中在全面徹底貫徹落實《決定》,尤其是其中的「依法行使憲法和基本法賦予中央的各項權力。建立健全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支持特別行政區強化執法力量。」指令。因此,強化了對港澳工作機構的領導,中央港澳工作協調小組升格為領導小組,分別調派富有政治鬥爭經驗的夏寶龍和駱惠寧,擔任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及香港中聯辦主任,而且因為夏寶龍是全國政協副主席而間接讓國務院港澳辦具有「副國級」的行政位階,還讓駱惠寧和澳門中聯辦主任傅自應兼任國務院港澳辦的副主任,使得國務院港澳辦擁有一位副國級官員,兩位中央委員,一位候補中央委員,是除國家發改委和外交部之外的中央「最大部委」。這就能夠保證能夠在最短的時間內,尤其是在新冠肺炎疫情仍然在肆虐的期間,與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澳門基本法委員會一道,擬就了高屋建瓴,架構嚴密,執行性強的「香港國安法」的法律草案。相信,在經過九月香港立法會選舉的考驗,而且中央從經濟上扶持香港特區,讓「香港國安法」在政治、法律、社會及經濟諸領域都充分發揮了威力之後,就是考慮安排崔世安的政治出路問題的時候了。
  因此,在今年底或明年初的任何一次全國政協常委會的會議,增補崔世安為全國政協委員,並在明年三月的十三屆全國政協第四次會議,安排他參選並當選為全國政協副主席,就是適當的時候,並與何厚鏵一起,再次形成「雙副主席」。
  實際上,此前香港、澳門兩特區的歷位前任行政長官,除了曾蔭權因為涉貪被法院判刑之外,都獲安排出任全國政協副主席,如果「獨漏」了崔世安,似乎是在客觀上貶低了其政績及個人品格,這與習近平主席及其他領導人盛贊澳門特區及崔世安本人的評價者,將會出現「不對稱」的現象。
  但有人提出,如果香港澳門歷屆的卸任行政長官都獲安排出任全國政協副主席,是否將會集聚「成堆」,而且變成港澳都是「雙副主席」甚至是「三副主席」的現象,並佔用較大的比例,是否適當?
  香港、澳門都曾有過「雙副主席」的情況。香港先後是安子介配霍英東,霍英東配董建華,現在是董建華配梁振英;澳門是曾經有過的馬萬祺配何厚鏵。但在香港,「三副主席」的現象可能將會較難發生,因為在林鄭月娥七年後卸任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時,董建華已經九十歲,即使是仍然健在,也是該「退下來」的時候了。而在澳門,則相對地有可能會出現,因為在九年後賀一誠卸任時,何厚鏵也只是七十四歲,還是精力充沛,而且從政經驗更豐富。屆時,可能就出現澳門擁有何厚鏵、崔世安、賀一誠三位全國政協副主席的「盛況」,不但讓內地民眾「側目」,而且也相對於屆時可能只擁有梁振英、林鄭月娥兩位全國政協副主席的香港特區而言,顯得並不平衡。
  如何未雨綢繆,提前妥善解決此問題?其實,倘是按照國家憲法第三十一條,香港澳門基本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以及中共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的精神,是完全妥善可以解決的,就是提升港澳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參加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工作的位階,由卸任行政長官中最資深者「升呢」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亦即以此方式作出「分流」,就可妥善解決「雙副主席」以至「三副主席」的問題了。
  實際上,按照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的精神,健全中央依照憲法和基本法對特別行政區行使全面管治權的制度,不斷完善「一國兩制」的制度體系,站在戰略和全局的高度,謀劃和推進治港治澳的制度建設,將維護中央對特區的全面管治權與保障特區的高度自治權有機地結合起來,這就要求健全行政長官對中央政府負責的制度。一方面,要完善行政長官對中央負責的制度安排,包括完善中央就基本法規定的有關事務對行政長官發出指令的制度,完善行政長官向中央述職制度、向中央報告特別行政區有關重大事項的制度等;另一方面,要在特區落實以行政長官爲核心的行政主導體制,完善公務員管理制度,支持行政長官和特別行政區政府依法施政,確保行政長官代表整個特區對中央負責的要求落到實處。就此而言,中央政府對特區行政長官的關係,就被擺到極高的位階。因而,行政長官卸任後,其中的最資深者獲安排出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就像各民主黨派的領袖獲安排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那樣,一同組成參與最高國家權力機關中最高層次的工作,以體現中央對港澳兩特區的「一竹篙捅到底」,港澳兩特區的政權也是國家政權的一個極為重要的組成部分。而且,也可賦予香港澳門基本法第二十一條有關「依法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及「參加國家最高權力機關的工作」的規定,更高層次及更豐富的內涵。
  倘此構思可行,就需提早籌謀策劃了。對澳門而言,在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召開的澳門特區第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上,何厚鏵參選並當選第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此後在二零二三年三月舉行的第十四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上,當選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雖然與他現在擔任的全國政協副主席相比,都是「副國級」,但「含金量」更高。因為全國人大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而全國政協則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是黨和政府的智囊。前者是「當政主政」,後者是「參政議政」,並不一樣。
  香港方面也同步行動,在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召開的香港區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上,董建華參選並當選為全國人大代表,然後於二零二三年三月舉行的十四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上,當選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屆時,他是八十四歲,仍然老當益壯,為國家政權的建設發展鞠躬盡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