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初級法院昨日續審貿促局前主席張祖榮涉貪案,案件繼續聽證階段,法庭傳召多名證人作供。其中曾與涉案主腦吳國壽合辦澳門早報的劉姓證人指,吳國壽曾威脅劉替某人寫在職證明,否則會控告劉盜取公司機密。
案情指出,第18被告內地人歐陽玉雙涉以50萬元人民幣讓涉案犯罪集團辦理來澳移民申請。
黃姓證人現於現代澳門日報工作,其曾於2005年至2016年於澳門早報工作,當時由吳國壽(案中主腦)聘請其工作,對方為澳門早報的董事長。黃稱,其當時好少回報館,主要是提供稿件,以兼職形式工作,不認識澳門早報的所有員工,有聽過歐陽玉雙,亦對其有印象,但好少接觸。黃稱,其曾與拍檔創立捷點資訊報,當時吳國壽表示會介紹記者到內地做業務,之後吳國壽就會與其“傾廣告”。黃指出,其曾向吳國壽問及該應徵者有沒有身份證,如無身份證就不請,亦不涉及專才移民申請。
庭上展示1份澳門早報人員名單的年薪表,被告歐陽玉雙以4萬元月薪擔任澳門早報總經理和副總編輯,並申請技術移民。曾任澳門早報社長的劉姓證人指出,於2007年與吳國壽共同合辦澳門早報,由吳國壽出資、劉某出技術,最開始是吳國壽任社長,其任總編輯,之後其再出任社長,自負盈虧。劉又稱,其最初時月薪只有一萬元,惟月薪收取了三、四個月後便沒有再收過,曾賣樓辦報,新屋換舊屋,大屋搬小屋,形容是遇人不淑,稱與吳國壽“有關係、無聯繫”。
劉稱,任職期間報社沒有總經理和副總編輯職位,他不認識歐陽玉雙,報社請人是由第4被告吳國壽的公司副總經理、第6被告余淑華負責。其後劉自創另一報社華文報,吳國壽透過助手余淑華聯絡劉,要求協助某人寫在職證明,劉指自己當時剛完成腦部手術,收到電話後感到非常生氣,並向對方稱“關你咩事,你無資格同我講”;對方則威脅劉若不幫忙,會控告劉盜取公司機密。
庭上曾展示歐陽玉雙的證件照片,另一名曾任職澳門早報的證人表示,在職期間曾見過歐陽玉雙2次。另外,在壹建建築3名擔任工料測量師的證人表示,公司業務是負責泥水、小型裝修的工程,屬分判商;他們沒見過以任職壹建建築申請技術移民的第15被告梁偉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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