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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輪電子消費補貼計劃已屆尾聲,商戶對第二期計劃翹首以盼,並計劃延續、甚至加碼推出優惠,盡力吸引更多消費,捱過今年的經營困境。
三個月前,第一輪電子消費補貼計劃生效前夕,社會已有不少聲音憂慮商戶趁勢加價。三個月過去,從整體上看,大部分商戶均針對消費卡推出不同力度的折扣優惠,但無法避免個別企業的行為,影響計劃整體成效。
如有企業標價混亂,惹來坊間廣泛質疑及批評。不過,對價格敏感的消費者,瞬間化身“格價專員”,以民間力量監督企業行為,變相令商戶更重視消費者訴求,糾正無視社會責任的商業行為,也是社會進步、向前發展的表現。
第二輪電子消費卡即將生效,多數商戶汲取首期計劃的教訓,在價格標識上理應做好準備。對於澳門通在次輪消費卡將收取商戶百分之○點五的手續費,消費者憂慮商戶轉嫁手續費。近日有傳個別商戶向使用電子支付的顧客收取手續費,網上引起熱議。因隨時可能違反有關條款,故遭到金融機構發出警告函。
全球發展電子支付大行其道,無論是傳統信用卡還是新興的移動支付,在疫情下加速發展。電子支付金融機構向商戶收取手續費非新鮮事,商戶則可利用電子支付提升企業運作效率,有助掌握消費數據,從而制訂更具針對性的營銷策略,變相彌補手續費開支。把手續費轉嫁消費者並非明智之舉,既違背電子支付的發展趨勢,更令消費者反感,無助提升商譽,甚至弄巧反拙。
特區政府以電子消費卡形式發放消費補貼,其中用意是透過計劃加快推行電子支付,跟上全球電商發展趨勢。部分企業營商思維滯後,或未有意識到轉嫁手續費的潛在問題。政府部門及提供電子支付的金融機構既要加強市場監督,更要做好市場教育,不僅讓消費者認識,更要令商戶掌握電商潮流下,電子支付的營商優勢,打造健康電子支付環境。
春 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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