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部:
允粵探索港澳銀行灣區辦抵押登記
【本報記者廣州三日電】廣東省自然資源廳今日公佈,國家自然資源部發出《關於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和深圳市深化自然資源領域改革探索意見的函》,同意廣東探索允許港澳法人憑經公證、轉遞的境外法人身份證明材料辦理不動產登記,探索允許港澳銀行憑經公證、轉遞的設立文件或註冊證明在大灣區辦理抵押登記等。
九措施助力發展
《關於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和深圳市深化自然資源領域改革探索意見的函》在國土空間規劃、空間用途管制、土地利用、耕地佔補平衡、不動產登記、土地只徵不轉等九個方面提出意見,支持廣東進一步提升自然資源要素市場化配置程度和效率,激發市場活力和創造力,推動自然資源領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助力大灣區和深圳先行示範區建設。
在建設用地方面,自然資源部發出的意見還提出,要支持廣東探索建立省域內的建設用地交易機制;支持創新耕地佔補平衡制度,探索建立全國性的補充耕地指標跨區域交易機制;支持探索建設用地使用權地上、地表和地下分層設立、分層供應政策,探索海域立體分層設權。
不動產登記方面也釋放不少紅利。自然資源部同意廣東探索允許港澳法人憑經公證、轉遞的境外法人身份證明材料辦理不動產登記。探索允許港澳銀行憑經公證、轉遞的設立文件或註冊證明在大灣區辦理抵押登記,無需提交境內設立分支機構或代表機構的批准文件和註冊證明以及《金融許可證》;再次辦理抵押登記時,同一港澳銀行不再重複提交上述材料。
接下來,廣東省自然資源廳、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將根據上述要求和實際情況,抓緊制定明確具體、可操作的實施方案報自然資源部審定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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