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回覆議員李振宇關於勞動關係書面質詢時表示,勞動者權益的訴求不斷提高,同時也存在人力資源不足等問題,需繼續檢討澳門勞動關係協調機制。同時認為有必要建立跨境勞動關係協調機構,完善跨境勞動爭議的法律選擇機制和解決機制。
政發局於2019年委託中央財經大學研究現代社會勞動關係基本問題和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研究報告共約18萬字,報告認為通過立法,澳門較早建立了相對宏觀層面的社會協商機制,確立了比較完善的外僱管制規則、集體合同、勞動者參與等制度,工會法等作為集體勞動法前提的制度未完全建立起來,在外部勞動力輸入問題上,澳門採取了相對嚴格的管制措施。
研究又認為澳門目前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仍行之有效,表現為澳門勞動關係相對和諧,勞動者基本權益得到保障,當前一段時期內,仍應繼續堅持“自由勞動合同+勞動基準+外僱管控”為主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同時進行必要的制度優化和補充,繼續優化外僱管控制度。
在外僱管控方面,應當從更長遠的視角進行考量,對管控的程度、強度和幅度進行精細化研究,依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科學分析人力需求及配置問題;同時重視本地人優先就業權利,著力於提升本地居民就業競爭力,最終平衡解決人力資源不足和勞動權益保障的問題。長遠應吸納其他市場經濟國家和地區的一般經驗,完善集體勞動法的機制,在市場配置勞動力資源的前提對勞動者利益進行更好的保護。
政發局同意報告有關澳門勞動協調機制的總體發展方向之判斷,認為仍需面向未來繼續檢討,並充分借鑒主流市場經濟國家或地區的制度和經驗,應對時代發展和社區變化提出的挑戰。同時認為在大灣區建設背景下,有必要建立跨境勞動關係協調機構,完善跨境勞動爭議的法律選擇機制和解決機制,推動大灣區勞動協調機制的規則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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