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文化產業基金舉行網上直播講解會,介紹新 1期“文化展演-品牌推廣專項資助計劃”申請,申請期至 9月 18日,申請要求包括最少要在獲批後 18個月內於澳門以外城市公開商業演出 3場,且申請企業須取得一定比例的票務收入分成、演出時長不少於 60分鐘、座位數目 100人或以上的公開表演場地等。 有業界關注本土原創作品定義,又提出若購買作品版權後改編翻譯又能否申請資助,文產基金項目資助輔助中心主任許鑫源表示,申請企業需具作品知識產權,若屬翻譯作品,需闡述有關作品是否有助建立本澳展演品牌形象,他稱因評審是擇優選拔資助,有關規定相對寬鬆。 亦有業界關注若在外國演出,並非本澳官方語言的文件證明,基金會否接納相關文件,許鑫源表示,申請表格、計劃書、財務預算需為本澳官方語言,其他補充文件則可接受其他語言。 (梁潔儀 雷翠雲) 發佈時間:2020-08-04 17:42:43 ---------------------------------------------- 點擊連結(HTTPS://T.ME/TDMMACAUNEWS)馬上訂閱《TDM澳廣視新聞》TG頻道,掌握更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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