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立法會全體大會細則性通過民防法律制度法案,自今年 9月 15日起生效。在法案討論過程中“謠言罪”入罪成爭議點。議員區錦新認為“謠言罪”或威脅言論自由;蘇嘉豪則不認同現階段有必要另立“謠言罪”,變相產生寒蟬效應;高天賜認為“謠言罪”定義模糊,擔心市民誤墮法網。 列席的保安司司長黃少澤表示,大災大難期間民眾情緒穩定與否對開展民防工作好重要,虛假資訊會危害公眾利益及影響政府與市民之間信任。他又舉例,大災大難期間,若政府澄清虛假信息後,且經警方證實造謠者是有接收官方消息的渠道,但仍然繼續散播假信息,即構成“謠言罪”。 黃少澤強調,警方執法時會多方核查舉證,48小時內送呈檢察院,檢察院按客觀依據判斷表面證據是否成立,絕對有法可依,並非“話罰就罰”,加上“謠言罪”入罪構成要件相當嚴謹,形容“要入罪都好難”。 民防法律制度法規定構成“謠言罪”入罪的 5個要件,即宣布進入即時預防或更高級別狀態下,必須有意圖、編造虛假資訊、主觀行動且引起公眾受驚不安等。 (李惠珊 雷翠雲) 發佈時間:2020-08-04 19:48:33 ---------------------------------------------- 點擊連結(HTTPS://T.ME/TDMMACAUNEWS)馬上訂閱《TDM澳廣視新聞》TG頻道,掌握更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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