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立法會細則性通過修改經屋法法案,審議過程中,多名發言議員不認同政府將經屋個人申請年齡下限調升至 23歲,認為政府年齡歧視,不獲民意支持。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回應時表示,法案在立法會小組會議已獲充分討論,而政府訂定哪些人可以申請經屋的決定,並非政治決定而是立法選擇,政府是按社會發展修法,沒有歧視。他表示,若法律允許年滿 18歲可申請經屋,即鼓勵市民 18歲便申請經屋離開父母,不希望向社會傳遞有關負面信息。 對於議員區錦新認為,政府以 18至22歲經屋申請需求少而 “蝦”這個年齡層,政府認為 18歲申請即可獲得經屋是 “呃人”。羅立文不接受議員以“蝦”和“呃”形容他的工作,稱自己在任 5年多,從不會“蝦人"和“呃人",對於做不到的事情,過去一直有清楚表明,認為是自己被人“蝦"。 (謝娜娜 何嘉敏) 發佈時間:2020-08-04 21:37:42 ---------------------------------------------- 點擊連結(HTTPS://T.ME/TDMMACAUNEWS)馬上訂閱《TDM澳廣視新聞》TG頻道,掌握更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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