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多名議員在立法會議程前發言時關注樓宇滲漏水問題,建議立法賦予行政部門權限,解決滲漏水入屋難的問題。
議員李靜儀表示,本澳樓宇滲漏水問題棘手,若滲漏問題嚴重而得不到及時處理,不但會影響居民的日常生活,還會影響樓宇結構。她認為,政府聯合多個部門、投入眾多行政資源設立樓宇滲漏水聯合處理中心的初衷良好,多年來亦見到中心的人員努力作出跟進,但由於個案數量龐大且面對眾多現實困難,是時候要優化行政手段以提升處理能力,回應社會訴求。她建議立法賦權樓宇滲漏水聯合處理中心,若多番通知、協調,涉事單位仍拒絕接受檢測的話,應可對相關業主作出處罰,以行政手段促使相關業主合作,解決難入屋檢測的問題。
議員李振宇表示,大廈單位涉僭建或滲漏水的個案多年未能得到處理,反映跨部門工作效率低下,以及政府部門的服務意識不足,促請盡快建設有效的政務協作制度。
議員崔世平表示,近年本澳發生多宗因大廈電力裝置老化短路引起火災的事故,為高樓齡大廈公共設施的安全維護工作敲響警鐘。他認為應思考如何有效組織業主共同承擔維修工作,建議對未能按時限籌組管委會且發生公共安全事故的業主,以強制檢測及罰款等方式,增加小業主的責任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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