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立法會昨下午舉行全體會議,以緊急程序通過修改《批准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承擔債務》法案,法案建議調升“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及“中小企業專項信用保證計劃”承擔債務的總額上限由原來的10億澳門元提高至22億澳門元,以協助中小企業渡過財政難關,穩定就業市場。
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在引介法案時表示,澳門現時仍然面臨著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所帶來的影響,特區政府已推出針對社會不同層面的人士和業界的各種經濟援助措施,然而,中小企業所面對的經營困境仍然艱難。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於2003年推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及“中小企業專項信用保證計劃”,由特區政府為中小企業向銀行取得的貸款,分別提供七成及百分之百的擔保,讓中小企業可以較容易地取得銀行融資,支持企業的業務需要和發展。
為實施有關計劃,立法會在2003年通過第5/2003號法律,批准澳門特區政府承擔有關債務。該法律其後分別在2010年及2014年獲得立法會批准調升信用保證的限額。現時,特區政府就“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提供的信用保證上限為澳門元9億元,“中小企業專項信用保證計劃”的上限為澳門元1億元。上述兩項信保計劃已推行將近17年,行之有效,截至2020年7月31日,特區政府共批准了882宗申請,合共為21.5億元的中小企貸款提供擔保。
總額增至22億
李偉農指,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兩項信保計劃的申請數字近月急升,已提出申請並正在審理的個案共635宗,所涉及的信用保證及專項信用保證金額,分別為澳門元5.64億元及450萬元,並且預料申請數字仍會持續上升。澳門特區政府可提供信用保證的額度,將可能於數月內用罄。因此,向立法會提出對第5/2003號法律進行修訂,容許特區政府將“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提供的信用保證金額上限由澳門元9億元調升至澳門元20億元;將“中小企業專項信用保證計劃”提供的信用保證金額上限由澳門元1億元調升至澳門元2億元。
為了有效及盡快處理有關信用保證申請的審批工作,以協助中小企業渡過難關,立法會全體會議以緊急程序,審議並且全票通過了有關修改法案。
有議員在討論時關注是否需要修改預算,以及會否有加大金額的空間,李偉農表示,政府已考慮疫情需要,以及未來中小企可能出現融資困難,法案通過後不需要動用財政預算或修改財政預算案。他稱,按照每年平均66宗申請個案,估計提升後的信用額度夠用,而且17間銀行亦有抗疫信貸服務,就目前措施來說不需要再增加。至於會否有下一輪的額度調升,李偉農表示,本澳經濟的確存在波動,但已向好方面發展,兩地交往逐漸恢復,只要有遊客便能提振經濟。
他又指,每年工商基金會預留約1千萬元作為理賠需要,過去10多年,政府需要理賠個案約有1.1%。他認為,在澳門不論是商人還是貸款人都注重信譽,還款情況健康。他表示,兩項計劃涉及公帑使用,政府審批會在謹慎和效率間尋找平衡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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