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期助破逾五千案
八百天眼今起啓用
【本報消息】保安司司長批示准許使用第四階段合共八百支“天眼”,今日起生效。警察總局指出,截至今年六月,警方透過“天眼”協助調查的案件共五千○八十二宗,包括殺人、販毒、搶劫、盜竊、縱火、持禁用武器、傷人、對拾獲物不正當據為己有、詐騙等。
置僻靜及治安黑點
特區公報昨日刊登保安司司長批示,“全澳城市電子監察系統”第四階段八百支錄像監視攝影機將於八月六日凌晨零時起正式投入使用。全澳城市電子監察系統(天眼)共分四期設置,第四階段“天眼”主要設置在僻靜及存在安全隱患的地點,當中包括草堆街、十月初五街、下環街等舊區,亦覆蓋路氹城、石排灣等新區。
保安司司長黃少澤、警察總局局長梁文昌、海關關長黃文忠及保安範疇領導主管,昨日到治安警察局總部大樓內的“天眼”控制中心,觀看及了解第四階段“天眼”鏡頭的設置及運作情況。
“天眼”項目是特區政府建設安全城市的重點工程,亦是貫徹落實“科技強警”的保安施政方針。首三階段八百二十支鏡頭已於二○一六年及二○一八年分階段投入使用,設置在出入境口岸周邊區域、各主要道路、交通樞紐、治安黑點、旅遊景點及重要設施等。目前運作情況良好,達到預期效果。
硏設第五六期天眼
保安當局未來將持續評估及調整“天眼”系統的整體規劃、建設、管理及成效等,提升警方防罪滅罪的能力。為回應社會發展最新形勢需求,保安當局將在原有基礎上總結經驗,進一步深化鏡頭的分佈,增設“天眼”系統第五、六階段鏡頭,初步計劃設於人流密集和新發展區域,如學校、公共交通站點、商業設施周邊及港珠澳大橋人工島等地點,切實強化治安綜合防控體系,為澳門的長治久安提供更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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