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女大生遇害案
嫌犯曾稱若分手殺其父母
【本報綜合報道】據南方新聞網六日消息:八月四日晚,雲南西雙版納州猛海縣公安局發佈通報,失聯廿五天的廿一歲南京女大學生李某月,已於七月九日晚,被其男友洪某夥同張某光、曹某青,誘騙至猛海縣城郊山林殺害並埋屍。
李某月的好友小玲告訴“南方+”記者,月月(李某月小名)曾說,男友洪某是一個很倔、很神秘的人,自稱是戰地記者。但在小玲眼裏,洪某經常和月月吵架,並對月月施暴,還曾揚言,如果分手就殺死月月父母。
為瑣事爭吵動手
“月月很愛講他和男友的初遇。”小玲說,二○一九年底,讀大二的月月接待一名外國人,在地鐵上,語言溝通出現了障礙。一旁的洪某外語好,幫她解了圍,兩人互加微信,後來成了男女朋友。
小玲發現,兩人交往不到一年裏,兩人見面的頻率不高,大概一周一次,卻常常會因為瑣事爭吵,有時還會動手。
小玲告訴記者,月月也曾提過分手,卻被洪某威脅說,“如果離開他,就殺死月月父母。”
自稱“戰地記者”
小玲說,洪某和月月自稱是戰地記者,因為身份神秘,很多東西都要保密,不能在社交平台分享有關他的內容。“洪某還稱父母在南京市當官,月月都很信他。”小玲說,因為“身份特殊”,洪某總是說工作很忙,經常出差,基本上一兩周才和月月見一次。
八月五日下午,李某月父親接受採訪時不太確定地說,洪某在一家外貿公司工作,關於洪某其他身份不願多談。
女兒失蹤後的二十多天裏,李先生找女心切,被媒體問及洪某,他還體諒地表示洪某壓力大,希望媒體不要打擾他。幾天後,洪某便成了警方通報的嫌疑人。噩耗傳來,李先生和妻子失去了養育廿一年的獨女,他們長時間的尋找化為徒勞,默默承受着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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