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貿促局前主席張祖榮涉貪案繼續結案陳詞部分。 第 1被告張祖榮的辯護律師在長達 2.5小時的結案陳詞中表示,控方沒有直接或間接證據,證實張祖榮有收取第 4被告、商人吳國壽的賄款,認為貪污等指控純屬推斷。他稱,控方應根據對張祖榮的控訴,列出犯罪所得回報,又稱張祖榮曾沒有通過審批吳國壽犯罪集團的移民申請,損害集團利益,認為張祖榮並非集團成員,最多只是 “共犯”,但辯方亦不認同。 控方曾稱張祖榮利用賄款購買 2隻合共 23萬元的手表,以及將至少 50萬港元現金交給涉案人吳金銓,存入賭廳收取利息。辯方表示,張祖榮平均年收入約 130萬至 140萬元,當時亦有將本澳 1個物業透過銀行按揭貸款購買横琴物業,餘下款項足夠借給吳金銓及購買手表,而吳金銓 1個內地帳戶顯示,已向張祖榮還款。 第 2被告、貿促局前投資經理甄溢全的辯護律師在結案陳詞中質疑,控方沒有直接證據指控甄溢全,又質疑廉署處理甄溢全與吳國壽的短訊內容時,忽略許多日常對話,以及部分對話內容斷章取義。他又稱,吳國壽團夥因沒有獲得甄溢全對盛洪芳個案申請的意見,才決定作出誇大投資金額等不正常行為。 (陳嘉信 何嘉敏) 發佈時間:2020-08-10 20:41:09 ---------------------------------------------- 點擊連結(HTTPS://T.ME/TDMMACAUNEWS)馬上訂閱《TDM澳廣視新聞》TG頻道,掌握更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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