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一連 4天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在北京閉幕,會上表決通過議案,決定香港特區第 6屆立法會於 9月30日後繼續履行職責,不少於 1年,直至第 7屆立法會任期開始,而第 7屆立法會依法產生後,任期仍為 4年。 央視報道,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下午分組審議有關決定草案,一致認為香港立法會是香港特區的立法機關和政治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為維護香港特區憲制秩序和法治秩序,確保港府正常施政和社會正常運行,全國人大常委會就香港特區第 6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等相關問題作出決定,符合憲法和香港基本法的規定和原則,屬必要和適當。 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早前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嚴峻,引用緊急法押後立法會換屆選舉 1年,至明年 (2021年) 9月 5日舉行,立法機關空缺問題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 (何嘉敏 雷翠雲) 發佈時間:2020-08-11 18:41:06 ---------------------------------------------- 點擊連結(HTTPS://T.ME/TDMMACAUNEWS)馬上訂閱《TDM澳廣視新聞》TG頻道,掌握更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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