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案完成結案陳詞 十月九日宣判
辯方:吳愛華助澳引進人才
【本報消息】前貿促局主席張祖榮涉貪案昨於初級法院續審,控辯雙方於晚上約九時完成結案陳詞。合議庭主席梁鳳明宣佈,案件將於十月九日下午四時宣判。
前貿促局行政管委會執行委員吳愛華(第三被告)的代表律師指出,其當事人涉兩項濫用職權罪及兩項違反保密罪,協助他人辦理申請移民。其完全不同意檢察院的觀點,認為吳愛華是助澳門特區政府引進人才。
無為人己謀利益
他指出,在違反保密上,根據法律定性,公務員在執行工作時與自身利益發生衝突,意圖為自己或第三方獲得不法利益,損害他人或公眾利益才屬違法。然而,吳愛華根本沒有這種情況,其在澳門和內地的銀行賬戶、保險箱根本找不到什麼,認為吳愛華只是在執行工作時幫助他人申請移民,這亦是貿促局的工作。
吳不受保密限制
在濫用職權上,吳愛華不是一個法律專家,當其詢問貿促局的下屬甄池勇時,對方應有責任提醒吳愛華有什麼資料不能向他人透露。根據前貿促局執委的證言,執委決定什麼是秘密或不是秘密,且沒有內部指令禁止哪些資料不能提供給申請者。強調執行委員不受保密限制,只是局內的下屬應該遵守。
他指出,廉政公署按慣例向傳媒披露案情,但某些機構、銀行等好像已判其有罪,並採取相應措施。坦言吳愛華曾獲澳門特區政府頒發勳章,證明其不但努力工作,並已獲得認同。希望在其得到開釋後,重新獲得社會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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