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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大降民間借貸息率上限

2020-08-22 06:35

    內地大降民間借貸息率上限

    【路透北京二十日電】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周四宣佈,將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四倍為標準,確定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較原有的百分之二十四和百分之三十六的相關規定大幅下降。

    降融資成本利復甦

    若以二○年七月二十日發佈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百分之三點八五的四倍計算,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為百分之十五點四,相較於過去的百分之二十四和百分之三十六明顯大幅度下降。

    最高法解釋稱,大幅降低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可降低中小微企業的融資成本,引導整體市場利率下行,是當前恢復經濟和保市場主體的重要舉措;同時,也可以規範民間借貸活動並推動利率市場化。此外,此舉也是統一司法裁判標準的現實需要。

    金融機構憂損利潤

    不少金融機構人士對此次最高法下調利率保護上限頗感擔憂,因此前其設計貸款產品時,通常以百分之二十四和百分之三十六作為利率上限;若未來需要將利率上限下壓至四倍一年期LPR,輕則利潤嚴重受損。

    據中國最高法二○一五年八月出台的民間借貸相關司法解釋,對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百分之二十四,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超過百分之三十六的部分則被判定為無效,出借人需退還超出部分的利息。

    這兩條線也劃分出了三個區域,即“兩線三區”,百分之三十六為無效區,百分之二十四為司法保護區,以及自然債務區,也就是百分之二十四至百分之三十六期間。

    一位長期關注信貸資產證券化的券商分析師對路透表示,若以百分之十五點四為標準,對商業銀行而言,目前信用卡分期業務有部分在超標的邊緣遊走,稍微整改後可以繼續做;信用卡現金貸類的業務,將可能“直接做不了或者需要大幅降價”;大額現金貸則“一直價格不高,可以接着做”。

    該分析師續稱,持牌消費金融公司裡,儘管有部分公司的貸款利率沒有那麼高,但“基本上要涼掉一半”。

    “如果沿用這個標準,基本上只有銀行、部分消費金融公司和絕對頭部的互聯網小貸能合規,其他公司,甚至包括上市公司,基本上全部都要涼。”該分析師說。

    一位中型金融科技平台信貸業務負責人亦對路透表示,在與其合作的金融機構中,銀行的放貸利率通常會設定在百分之二十四以內,信託公司、消費金融公司出於覆蓋壞賬和保證利潤的需要,主要在百分之二十四至百分之三十六的區間遊走。

    “不會超過百分之三十六,但低於百分之二十四可能就沒錢賺了。”該人士說。

    執法不一困擾機構

    最高法最新的司法解釋,是否衝擊持牌金融機構的信貸業務,取決於持牌金融機構未來是否需要跟進。

    對此,中關村互聯網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員董希淼對路透表示,關於民間借貸的司法解釋只適用於民間借貸行為,不適用於商業銀行、消費金融公司等金融機構。

    但他並表示,在實踐中,部分地方法院也以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上限來約束金融機構的信貸行為,造成利率上限管制政策的“雙軌制”,給金融機構帶來困擾。

    “希望最高法院就此進行強調,並形成對地方法院的統一指導,減少因執行尺度不一給金融機構帶來困擾。”董希淼說。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申訴委員蕭颯亦表示,持牌金融機構早在幾年前便放開了利率限制,無須遵守最高法院的利率上限;此次新規,將主要針對規制小貸公司。

    “小貸公司是否適用民間借貸利率上限,在法律上存在爭議。”董希淼對路透表示,小貸公司正在納入地方金融監管,可以考慮將小貸公司等視同金融機構,不再適用民間借貸利率上限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