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房屋局舉辦第 3場社屋申請公眾講解會,約 70多人出席。與會者大多關注社屋申請資格和資產申報等問題。 有退休長者擔心銀行儲蓄超過資產淨值上限;亦有市民表示,現時暫住朋友店舖閣樓,憂慮沒有租賃合同會影響申請。 房屋局表示,年滿 65歲人士組成的社屋申請家團,總資產淨值上限為行政長官批示規定的雙倍,若 2人家團均為合資格的長者,資產淨值上限達 83萬元。局方又提醒存於銀行帳戶的敬老金及央積金亦當資產計算。 房屋局公共房屋廳廳長陳華強表示,租屋或借朋友地方暫住不影響申請社屋的資格,而遞交地址單是確保聯絡申請人,以及證明申請人現居於非常規性房屋,當中包括已登記的木屋和漁船均列作計分項目,但天台潛建屋則不屬非常規性房屋。 (陳嘉信 黃翠婷) 發佈時間:2020-08-29 17:12:58 ---------------------------------------------- 點擊連結(HTTPS://T.ME/TDMMACAUNEWS)馬上訂閱《TDM澳廣視新聞》TG頻道,掌握更多資訊。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