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違例棄置建廢
《建築廢料管理制度》將於明年一月十七日生效,近日當局公佈建築廢料堆填區傾卸各種廢料費用。訂定收費標準,基本符合“污染者自付”原則,沒有反對理由,但是此舉或將出現“副作用”,令部分缺德者萌生非法棄置建築廢料念頭。
非法棄置建築廢料情況至今仍屢禁不止,部分街道、衛生黑點常見泥頭、磚塊、木塊等,衍生人車爭路及環境衛生問題。現行《公共地方總規章》規定,建築廢料及大件家具,需分別運往建築廢料堆填區或焚化中心棄置,否則違者可被罰款六百元,問題是仍有不少人“博大霧”。
近日有居民懷疑在街邊垃圾站附近傾倒建築廢料,當場被政府人員斷正,期間因發生口角須由警員協助,最終涉事人被票控。事件反映不少缺德者抱有僥倖心理,以為在陰暗處棄置建築廢料,便瞞天過海。
《建築廢料管理制度》生效後,非法棄置建築廢料最高可被罰款二十萬元。環保局現階段除持續加強宣傳,更可參考市政在線方式,設立類似的舉報機制,鼓勵居民“爆相爆片”,以行政手段懲罰垃圾蟲。鄰近地區多年前已於非法棄置建築廢物黑點安裝監察攝錄機,本澳或可借鏡做法,必要時加大覆蓋率,配合稽查人員在各區巡查及檢控工作,相信有助打擊違例棄置行為。
悅 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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