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修法將受規管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新增十種物質,包括 七種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三種用於製造毒品的前驅物,希望讓本澳與國際社會和鄰近地區接軌,提高同步預防和打擊毒品犯罪的成效。
二零一九年,聯合國麻醉藥品委員會決定將十二種物質列作國際管制物質,其中十種物質尚未受現行《禁毒法》管制。為履行國際公約義務,使本澳管制物質與國際社會、鄰近地區接軌,提高同步預防和打擊毒品犯罪的成效,特區政府制訂了本法案。
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禁止不法生產、販賣和吸食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法律草案,將送立法會緊急程序處理。法案調整附表所載物質,新增十種物質列入受規管制度,包括七種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三種用於製造毒品的前驅物,濫用相關物質,可對身體造成各種的危害。
禁毒附表擬新增十物質 提高預防打擊毒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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