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近日,珠海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珠海市禁獵陸生野生動物通告》。該通告規定,珠海行政區域範圍內將全年禁獵陸生野生動物,以此加強野生動物資源保護,維護生物多樣性和生態平衡,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身體健康,推動生態文明建設。
該通告規定,禁止使用任何工具或方法獵捕、殺害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廣東省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和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的陸生野生動物,以及法律法規和國家、省規定禁止獵捕的其他陸生野生動物;禁止以食用為目的獵捕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
該通告規定,本市行政區域範圍內為禁獵區,全年均為禁獵期。記者瞭解到,珠海位於重要候鳥遷徙通道上,鳥類資源較為豐富,導致張網捕鳥、濫捕濫獵野生動物的現象時有發生,尤其是秋冬季的候鳥遷徙季節獵捕情況更為嚴峻。因此,該通告將所有野生鳥類設為禁獵物件。
珠海市自然資源局局長王朝暉表示,現行法律法規只明確自然保護區域為禁獵區,對其他區域範圍沒有禁止,導致非法獵捕陸生野生動物的違法成本過低。珠海全面禁獵將有效打擊非法獵捕,從源頭上遏制野生動物非法交易,保護珠海野生動物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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