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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規劃公開諮詢前傳出幾項計劃調整

2020-09-01 04:40
  按照既定安排,特區政府將於大後(四)日公佈《城市規劃(二零二零——二零四零)草案》,並將於該日開始至十一月二日開展公開諮詢,為期六十日。在公開諮詢期間,將會舉辦多場公眾諮詢會及專場介紹會,設置固定展板及在全澳各區設置流動巡迴展板,相關詳情將於諮詢啟動前透過新聞發佈會作進一步介紹。
  《城市規劃(二零二零——二零四零)草案》,是根據《城市規劃法》及《城市規劃法施行細則》而編制的。而這兩個法律及行政法規,是分別於二零一三年和二零一四年頒布的《城市規劃(二零二零——二零四零)草案》,是屬於前任行政長官崔世安據位時的產物,而《城市規劃(二零二零——二零四零)草案》,也是據此而編制的。因而相信具有濃郁的「崔世安特色」,尤其是在文化教育及青年範疇的基本設施建設計劃,充滿「譚俊榮風格」。儘管說,現任行政長官賀一誠可能將不會「全盤推翻」,但他在出任立法會主席時就公開表達對其中一些計劃的不同意見,當然當時也是多數居民的意見,可能會對其中一些內容,進行修正調整。
  實際上,在《城市規劃(二零二零——二零四零)草案》正式公佈之前,葡文媒體就透露了其中的一些可能會遭到調整的內容。包括政府擬撤回在南灣舊法院建新中央圖書館的計劃,但未有新的選址;另又放棄在新城B區設政法區的規劃,改搬到收回的南灣湖CD區上去。其中上屆政府在爭議聲中強推在舊法院大樓建新中圖計劃,雖然現任行政長官賀一誠在競選時一度稱不會推翻該項目,但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今年五月在立法會就鬆口說,待總規出台後再研究項目選址是否適合。因此,葡文傳媒報道,政府決定對屬法定文物的舊法院作其他使用,很可能是作為澳門特區終審法院的新原址,及終審法院辦公室的辦公地點,不會再在該處興建新中央圖書館。
  倘果如此,第五屆特區政府在宣誓就職的八個月間,尤其是在新冠肺炎疫情曾經耽誤公共行政運作一段時間的情況下,對已經擬就的《城市規劃(二零二零——二零四零)草案》進行修訂,雖然可能只是涉及到舊法院大樓,及新城填海區B區和南灣湖CD區的使用性質,但工作量也是較大,能夠在如此緊迫的時間內完成,行政效率頗高,可見是「卯足了勁」地進行工作,這也反映了賀一誠是「實幹特首」的雷厲風行作風。當然,在疫情期間,其他社會活動減少,也有利於相關人員沒有旁騖地集中精力進行工作。
  在法政區遷往南灣湖CD區的調整方面,可能是基於綜合統籌考量。賀一誠在施政報告中,就指出澳門缺乏豪華型的寫字樓,不利於充分利用澳門實行的「一國兩制」優勢,還有稅制簡單及稅率較低的有利條件,發展「總部經濟」。本來,南灣湖CD區是最佳地點,環境較佳,屬於貴重地皮,是安排為豪華寫字樓區域的絕佳地段。但受「澳門歷史城區」影響,而不能興建高層樓宇。實際上,南灣區CD一些地段未能按期完成土地利用而被「一刀切」地收回,其中一個重要因,就是在「申遺」成功,該區原先含有可以興建高層樓宇的規劃作廢後,原入則甚至已經開工的項目全部停頓,但政府部門又遲遲未能發表新的規劃而致。
  不過,南灣湖CD區如是改為法政區,原來的劣勢就變為優勢。因為法政大樓無須高層,實際上已經進駐南灣湖CD區的立法會、終審法院暨中級法院,還有初級法院的刑事法庭等的所在樓宇,高度都不高,完全符合保護「世界文化遺產」的要求。按此模式,廉政公署,初級法院的行政法庭、勞動法庭等,也安排在此興建樓宇,其高度也無需很高,因而就是較佳的安排。
  這就等於是法政區與南灣湖CD區原定的豪華樓宇區進行「置換」。在新城填海區興建豪華型商業樓宇,就正是地盡其用,充分利用這裡臨海,及周邊是豪華賭場酒店的氛圍,提高樓宇價位。
  其實,特區政府的幾個司長辦公室,除了是保安司司長之外,其餘的也事宜遷到南灣湖CD區。尤其是租賃租金昂貴的高業樓宇的經濟財政司司長辨公室、土地工務司司長辦公室。當然,仍在特區政府總部大樓的兩個司長的辦公室,也宜遷到此區。使得特區政府總部大樓成為名副其實的行政長官辦公及接待貴賓的專用大樓。當然,特首辦及行政會等的辦公室,也適宜繼續留在此。
  官印局遷去北安後,原址也宜安排給為行政長官提供服務的機構所用,如輔助辦及禮賓辦等。這樣與特首辦的聯絡就較為方便。
  已經安排在澳門中聯辦旁邊的檢察院臨時大樓,也宜調整,改為政策與區域發展局的辦公大樓。一方面,在處理澳門特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等事務時,方便與中聯辦就近密切聯繫;另一方面,檢察院大樓也是安排在南灣湖CD區,該區作為法政區的特色就更為集中完整。
  還有一個筆者曾經提出的原因,檢察院作為司法機關,都附帶有「羈留室」。而現代意義上的被羈押人,是指被司法機關或其他專門機關依據一定的程序和理由,關押在專門場所而剝奪了人身自由的人。其中,不泛是可能會對社會構成暴力威脅的犯罪嫌疑人。這就可能導致經常會有荷槍實彈的獄警,押解戴著械具的犯罪嫌疑人,在澳門中聯辦大樓旁邊出入,對中聯辦構成形象上的負面影響。而且,倘是更深一層思考,萬一有犯罪疑嫌人逃跑,獄警追捕不及而開槍追狙擊,或是向天鳴槍警告,或是某些唯恐天下不亂的自媒體,或是語不驚人死不休的某些西方傳統媒體,以「中聯辦開槍」為題大作喧讓,就將會極為嚴重地戕害澳門中聯辦的形象。
  至於終審法院遷到舊法院大樓,則是最佳的安排。因為其外型莊重嚴肅,其實在回歸前的長時間內也曾是法院的駐地。不過,搬遷到此的只適宜是終審法院及其辦公室,中級法院仍適宜留在現在的大樓並「獨占」,形成與終審法院各自相對的格局,有利於釐清各級法院的層級關係。
  終審法院遷移後,將會遇到泊車困難的問題。由於舊法院大樓要保留完整性,不可能重新佈局構建地下停車場。但可以充分利用該大樓的高層階梯效應,地面層變成「地下層」的實際情況,將與階梯相連的這一層改建為「地下停車場」,在旁邊的小巷開始出入口。
  那麼,中央圖書館安排在什麼地方?特區政府的意見是文化區域,接近民居。現在在新口岸皇朝區的天鑽與文化中心之間的一幅置閑土地,已由特區政府收回。這幅土地可能是興建新中央圖書館的較佳位置,正好與周邊的文化中心、科學館、回歸紀念館、藝文館等,還有幾家大中小學,形成文化區域。而且也較為接近民居,方便居民及遊客前往。更有利的是,由於可以興建高層樓宇,這就使得其總建築面積,比舊法院及原司法警察局大樓更多,還可安排停車場,讓工作人員和讀者都方便泊車。甚至是若有若干富裕空間,就可供業餘戲劇團體排練。至於原司法警察局大樓,可以安排為閱覽室,主要是訂閱本地和內地、香港以及若干主要國際性的報章雜誌,供本地居民及遊客閱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