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養鬧劇
“總裁性侵養女案”真相大白。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督導組十七日通報稱,美籍華人鮑毓明性侵不成立,但因違法執業,吊銷其律師執業證書,驅逐出境。
此案之所以廣受關注,因為一方是企業高管——山東煙台傑瑞石油服務集團副總裁兼首席法務官、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非執行獨立董事;另一方是“遭性侵”的柔弱女孩,而且有“海量”的細節曝光。
今年四月,山東、江蘇、北京、天津、安徽等涉案地公安機關先後成立了專案組,檢察部門也提前介入。其後,最高檢、公安部組成聯合督導組,對徹查該案全程督導。
經調查,“養女”韓某並非未成年人,現已廿二歲。鮑毓明收養女方時,她已滿十八周歲,其身份證上的年齡涉嫌造假。兩人雖然同居並發生性關係,但並沒有證據表明女方反對,因此不能構成性侵。
調查結果顯示,鮑收養是假,找情婦是真。他雖因韓女虛報年齡而逃過一劫,但刑事責任可免,行政責任猶在。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身為外國人卻“暗中”執業,屬於性質惡劣的違法行為,有關部門依法吊銷其律師執業證書。考慮到鮑“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從事與停留居留事由不相符的活動”,公安部門將其驅逐出境。
雖然結局多少出乎人們意料之外,但從詢問當事人,走訪相關證人,到提取各類物證、書證、視頻資料、電子數據,再到開展現場勘驗、檢查和檢驗鑒定,“有板有眼”的程序性工作,有力地闡釋了法治正義。
雨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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