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禁酒公開諮詢建議可臨時「封舖」搜證
【本報訊】特區政府就預防和控制未成年人飲酒制度昨日起公開諮詢,為期六十天。文本建議禁止在公眾地方或向公眾開放的地方,向未成年人售賣或提供酒精飲料;衛生局人員有權進入售酒場所,要求飲酒人士出示身份證明文件,並有權在必要時,命令關閉有關場所不超過十二小時,以收集證據。文本又建議設立處罰制度,包括罰款、禁止從事與違法行為直接相關活動最長兩年等。
預防及控制未成年人飲酒制度昨日起至十二月四日期間進行公眾諮詢。文本建議的對象是未滿十八歲人士,限制的酒精飲料是指任何經發酵、蒸餾或添加的,以容量計酒精濃度高於百份之一點二的飲料。禁止在公眾地方或向公眾開放的地方,向未成年人售賣或提供酒精飲料;任何酒精飲料銷售地點必須在顯眼處張貼向未成年人禁售的標誌,並可要求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未成年人亦禁止銷售酒精飲料。諮詢文本同時建議醫療服務單位、自動售賣機、中小幼學校;托兒所等禁止售賣酒精飲料。
政府立法取向是限制未滿十八歲未成年人群體取得酒精飲料的可得性,同時限制酒精飲料的廣告及促銷,減少未成年人飲酒的誘因。文本建議暫不設立酒牌制度,原因是涉及大量行政資源,但建議衛生局人員可進入酒精飲料供應、銷售及消費的地點,包括可要求飲酒人士出示身份證明文件,並有權在必要時,命令商業場所立即臨時關閉不超過十二小時,以收集證據,臨時扣押有關酒精飲料、自動售賣機及廣告媒介。文本亦建議設立處罰制度,包括罰款、最長兩年內禁止從事與違法行為直接相關的活動等。
另外,基督教新生命團契總幹事劉展瑞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中心每月接獲四至五宗戒酒求助個案,大部份由親屬主動求助,求助者一般十五歲起接觸酒精。他指出,求助個案有年輕化趨勢,最年輕的求助者只有二十七歲,而近兩年已接觸十多宗嚴重個案。
劉展瑞稱,愈早介入規管,愈有利青少年成長,建議將禁酒年齡上調至二十一歲,並加強對成年人的教育,避免鼓勵未成年人接觸酒精。
澳門青年聯合會理事長蔡文政認同有需要預防和控制未成年人飲酒。他稱本澳青少年接觸酒精非常普遍,青少年與朋友或親屬外出用餐時或會接觸到酒精,政府需加強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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