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第2期消費補貼計劃推出至今,有餐飲業商戶認為今期措施對生意幫助不大,提振效果有所減弱,認為內地與澳門恢復正常通關後令不少市民的消費模式有所改變。亦有企業認為第2期消費咭的金額過高,令市民轉而用作消費貴價商品,違背政府措施初衷,希望未來若繼續推出消費補貼計劃時,可在總額不變的情況下通過縮減每期消費咭的金額並分多期推行,讓市民回歸理性消費。
經濟局日前表示,第2期消費咭至本月5日共產生超過2484萬筆交易,涉及逾21億元金額,約佔已發放消費補貼總額的6成半;市民使用消費咭主要用在餐飲,佔比逾25%,其餘為零售、超市等。有在皇朝區經營的食肆東主認為,有別於第1期消費咭確實對中小企生意有很大的提振效果,第2期消費咭推出後並無感覺食肆生意有明顯提升,措施成效有所減弱。東主對此認為是內地與澳門恢復正常通關後,不少市民的消費模式都有所改變,例如留在本地進行餐飲消費的意欲有所下降,轉而更多到內地進餐。另一方面,內地恢復來澳自由行簽註後亦令本地商家看到經濟復甦的希望,部分在疫情期間暫停營業的店舖都紛紛重新投入經營;而相較於第1期消費咭推出時只有超市和較多餐飲食肆已安裝電子支付工具,目前電子支付在本澳已相對普及,大多數店舖都已安裝電子支付工具並鼓勵市民使用消費咭,令本地市場競爭更趨激烈,分薄了消費咭的效益。
另有企業代表就認為,第1期消費咭由於金額相對較小,市民更多會將其用作餐飲、購買日常民生必需品等方面,並且會更加懂得「細水長流」式消費。而第2期消費咭的金額已足夠購買手機、黃金、電子產品等價格較高的貨物,加上很多店舖亦允許顧客分期刷咭消費上述商品,甚至提供「代刷」服務,因此反而導致部分市民將消費咭轉而用作消費貴價商品,違背了政府措施初衷,亦令消費咭提振中小企經營的效果打了折扣。企業代表希望政府要吸收經驗和教訓,未來若繼續推出消費補貼計劃,可在總額不變的情況下通過縮減每期消費咭的金額並分多期推行,來讓市民回歸理性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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