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夾心階層住房方案今起諮詢公眾,諮詢文本提出夾屋定位為私樓,是否有違公共資源的合理運用?政策研究及區域發展局代局長吳海恩回應指,諮詢文本中提出了設限,包括禁售、申請者身份等一系列選項,確保合理運用公共資源。又指,特區政府通過填海、收回閒置土地,令興建公共設施及住房有用地保障,強調現階段推出夾屋是合適時間。
法務局長劉德學表示,今次諮詢關鍵是界定夾心階層的含義,認為從行政長官提出五個階梯房屋政策理解,夾屋是介乎公屋與私人樓宇之間的房屋,要視乎收入水平及資產來界定。目前澳門樓宇有很多選擇,如豪宅、新樓、舊樓等,有不同的價格,而政府推出夾屋的主要出發點,是想幫助不符合申請經屋又購買不起私樓的市民,解決他們的住屋問題,以豐富房屋階梯,為不同收入的市民提供置業機會。強調諮詢文本提出一個參考標準,市民可對標準高低、合理性及界線等發表意見。
被問到特區政府早年提出的“澳人澳地”及“置安居”方案因社會無共識而擱置,夾屋在諮詢後會否推行。吳海恩表示,“置安居”計劃當時主要因土地資源問題,擔心與經屋爭地而擱置,現時已過近六年,特區政府通過填海、收回閒置土地,令興建公共設施及住房有用地保障,強調現階段推出夾屋是合適時間。至於“澳人澳地”,他稱,聽取市民意見後至今未達成具體共識,亦不能與“夾屋”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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