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修改警察總局法案以及修改內部保安綱要法案,分別獲立法會全體大會一般性通過。列席的保安司司長黃少澤稱,2 項法案均由於民防法律制度生效,令民防工作有所改變,而需調整法律。 黃少澤稱,根據行政長官精兵簡政原則,不會按原計劃單獨設立民防局,相關工作將繼續由警察總局統籌,亦不會大幅增人手,而會抽調消防等部門的人手協助;他又稱,目前負責民防的人手約有 50多人。 至於議員蘇嘉豪質疑內部保安綱要法無理限制外地人員入境,修法應一併檢討整部法律。黃少澤重申,警務部門有自由裁量權決定相關預防措施,而今次修法是為適應民防法律制度,並無改變內部保安綱要法所涉及的政策,亦沒削弱基本自由和權利,至於是否整體修法則需全社會考慮。(李惠珊 郭錦冰 林智文) 發佈時間:2020-10-16 18:08:41 ---------------------------------------------- 點擊連結(HTTPS://T.ME/TDMMACAUNEWS)馬上訂閱《TDM 澳廣視新聞》TG 頻道,掌握最新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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