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案,明年 (2021年) 6月1日起生效,若違法造成未成年人人身、財産或其他損害,需承擔民事責任。 新法重點解决監護人監護不力、學生欺凌、性侵害未成年人等問題,增設發現未成年人權益受侵害時強制報告制度。網絡保護方面,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誘導對方沉迷的網絡産品和服務,網絡遊戲、直播等服務提供者,應針對未成年用戶設置時間、消費管理等功能,並採取必要措施制止網絡欺凌。 新法並首次對學生欺凌作出定義,要求學校及時制止相關行為,加強管教實施欺凌的學生,不得隱瞞嚴重欺凌行為,以及性侵害、性騷擾未成年人等罪行。另外,曾有性侵害、虐待等案底人士,不得在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任職。 (何嘉敏 黃偉昌) 發佈時間:2020-10-18 17:13:28 ---------------------------------------------- 點擊連結(HTTPS://T.ME/TDMMACAUNEWS)馬上訂閱《TDM澳廣視新聞》TG頻道,掌握最新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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