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議員蘇嘉豪提出書面質詢,促請政府進一步改革電子政務。並指出雖然法律賦予居民的請願權利,但在具體實踐上並不完善,也遠遠趕不上現今互聯網年代的步伐,希望當局借鑒其他國家及地區建立電子平台供公民聯署、請願及議政,促進民主參與的方向改革,讓公眾對政府決策享有更實在的知情權和參與權。
蘇嘉豪表示,目前政府僅著重於加強部門間的數據共享,向公眾開放數據的措施欠奉。雖然現時政府設有數據開放平台,但提供數據相對簡陋,大部分以年計的統計數字缺乏具體分項及應用程式界面,基本上失卻開放數據集的意義,難以讓民間讀取、使用和分析。另外,政府開放的數據種類甚少,一些重要的數據如各部門的公共開支,市民難以查找,各項政策計劃的執行數據也沒有。如此所謂透明度,導致公眾甚至連議員亦難以分析政府施政,削弱監察政府的能力。此外,政府加強電子公共服務的同時,必然會收集大量市民的個人資料,當中對大數據的分析亦會牽涉對個人資料的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生效已十多年,未能跟上科技進步,如對確保大數據處理的合理性、如何將應用的資料作去識別化處理等仍處於法律空白,政府對修訂《個人資料保護法》的研判工作卻未有下文。
為此,他提出以下質詢:
一、政府有責任提供渠道讓市民參與決策過程,而電子和網絡方式則是最便捷的途徑。既然推動電子政務已作為施政重點,請問政府是否願意研究建立官方網上聯署、請願及議政平台,以便市民主動參與政策提案和形成共識?
二、請問政府能否承諾持續改進平台數據,提供更多數據集和仔細分類,例如各項數據的人口特徵分類、位置數據等,乃至提供更多如政府開支細項等實用數據,以利民間更容易讀取、使用、分析和監察?
三、為了確保大數據時代下的私隱權不受損,請問政府是否已經完成針對修訂《個人資料保護法》的研判工作;計劃何時有條件進入相關修法程序?而在大力推動電子政務的同時,有何措施更有效保障個人私隱、通訊自由及通訊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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