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警方日前揭發兩宗醉駕案。
首宗案件發生於本月19日清晨約4時40分,治安警接報西灣湖景大馬路發生一宗交通意外;警員到場後發現上址近民國大馬路交界路口位置停泊了一輛懷疑肇事私家車,相關車輛車頭有損毀,路邊鐵欄亦有毀損,而一名相信為駕駛員的男子亦在現場。由於他身帶濃烈酒氣,警方對其進行酒精呼氣測試,證實其體內血液酒精為1.8克升。該名報稱銷售員的34歲譚姓本澳男子承認事發前曾於用膳期間飲酒,自駕車回家過程中不勝酒力,撞到路邊鐵欄後方才停下。
警方以醉駕罪將譚某移送檢察院,他被判3個月徒刑,緩刑1年執行,同時禁止駕駛1年。
10月19日,治安警交通廳警員在夜間例行查車期間,揭發另一宗醉駕案。
一名報稱賬房職員的31歲吳姓本澳男子,清晨約5時行經俾利喇街期間遇到警方查車;經酒精呼氣測試證實吳某體內血液酒精含量為1.8克升,屬於醉酒駕駛。吳某承認較早前在黑沙環用膳期間曾飲酒,他被警方移送檢察院處理,獲判刑4個月,以罰金2.4萬澳門元代刑,同時禁止駕駛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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