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就保安部隊通則今日起收集意見卅天
【本報訊】關於審議的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人員通則,立法會因收到有一個團體的信件指未被諮詢,將於今日起收集意見三十天。立法會小組委員強調並非就法案諮詢,而是聽取意見,收集後經討論會將意見轉交政府。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日首次細則性審議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人員通則,委員會主席黃顯輝會後表示,收到有一個團體的信件指未被諮詢,但政府提交的資料顯示,法案草擬期間曾收到二個團體的書面意見,包括去信立法會的團體。
黃顯輝稱,今日起會就法案收集意見三十天,他強調委員會並非就法案諮詢,而是聽取意見,任何團體均可以透過電郵或書面等方式提交意見,收集意見後,委員會會在會上討論並將意見轉交政府。
黃顯輝又稱,有關法案共有二百二十七條條文,較現有法律三百三十條大幅減少,有議員在會上質疑法案將涉及權利的條文刪除,委員會將邀請政府到立法會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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