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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于葡總領館正確對待郭子麟被捕事件

2020-11-14 07:52

 與英國在香港問題上嚴重干涉中國內政的情况不同,葡國在澳門事務上,一直保持中立態度,這既是抱有維持中葡友好關係的誠意,也是基于嚴格遵守國際公法及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尤其是《中葡聯合聲明》的態度。

    這從葡國駐澳港總領事館對香港暴徒郭子麟被捕一事的態度,就得到驗證。八月二十三日,有十二名違反《香港國安法》而受到通緝追捕的暴徒,乘坐快艇意圖偷渡到臺灣,向民進黨當局尋求「政治庇護」。但在中國海域,被內地廣東省海警局人員截獲,後經批准被刑事拘留。九月三十日,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檢察院通報,以涉嫌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鄧某某、喬某某,以涉嫌偷越邊境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黃某某等十人。

      英國當局不當地介入了此事件,有超過六十名國會議員去信英國外相藍韜文,促請對方向中國施壓,幷要求特首林鄭月娥及中國當局確保該十二名被扣香港暴徒能够儘快回港審理。聯署信也提及其中四人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由此,英國駐香港總領事曾經出面「交涉」,英國政府也計劃向香港持有「BNO」的香港居民提供移居英國的便利。

       而在被捕的十二名香港暴徒中,有一名十八歲港大學生郭子麟,是「屠龍小隊」成員,被控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八日「香港理工大學衝突事件」中,于彌敦道近窩打老道交界與其他人參與暴動,因而控以一項暴動罪。

      郭子麟持有葡國護照。消息傳出後,引發關注。而葡國駐澳港總領事館在發給葡新社的新聞稿中表述,葡國駐澳門及香港總領事館獲告知,一個在香港土生土長,譯音叫郭子麟的葡國護照持有人,涉嫌非法從海路越境離開香港前往臺灣,被扣押于深圳。葡國總領事館在該新聞稿中提及,中國大陸只承認葡國護照爲旅行證件,而不賦予國籍身份,這個說法限制了葡國當局以人道主義爲由介入,尋求確保被拘留人士的人身安全、受公平對待及有律師辯護。另一方面,根據遵循雙重國籍持有者公民保護的兩個國家領事關係的國際規例,若個人在自己另一個國籍的國家涉及案件,正式上而言,不會獲得葡國領事館的協助。葡國駐澳門及香港總領事歐冠溢表示,葡國駐北京大使館及葡國駐廣州總領事館正在協調,與中國大陸當局進行聯絡。

葡新社的報導引述葡國駐澳港總領事保羅·庫尼亞·阿爾韋斯稱,當局正與葡萄牙駐北京大使館及駐廣州總領事館合作,亦正與中國當局聯繫。而據葡國網媒《observador》較早前報導,葡方外交部至今就事件未有作出公開回應,最多亦僅曾以電話向有關當局查詢。報導指曾訪問郭子麟的香港代表律師,他指無論葡萄牙駐港或駐澳領事,至今都未有提供任何消息。他提到有代表曾向其表示已正跟進個案,但形容葡方就事件的關注難以令人滿意。他又批評葡方與其不斷向中方作電話查詢,倒不如直接派領事代表前往鹽田看守所,暗示葡萄牙領事對此從未有打算。

  葡國方面沒有就此事公開出面,而只是詢問一下情况,就幷沒有從外交渠道進行交涉,這足以證明,葡國政府明白到,郭子麟被捕是屬于中國的內政,葡國無權干涉。而且更重要的是,新任的葡國駐澳港總領事歐冠溢,比其前任較爲正確對待持有葡國旅行證件的澳門和香港的中國公民的國籍問題,願意遵守中國政府的有關規定,及《中葡聯合聲明》的有關規定。

 

     實際上,由于中國政府已經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澳門已經置于中國中央政府的直接管轄之下,因而中國是澳門的主權國。按照《澳門基本法》附件三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在澳門特區實施。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第九届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通過《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在澳門特區實施的幾個問題的解釋》規定,凡具有中國血統的澳門居民,本人出生在中國領土(含澳門)者,以及其他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規定的具有中國國籍的條件者,不論其是否持有葡萄牙旅行證件或身份證件,都是中國公民。凡持有葡萄牙旅行證件的澳門中國公民,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後,可繼續使用該證件去其他國家或地區旅行,但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地區不得因持有上述葡萄牙旅行證件而享有葡萄牙的領事保護的權利。

      而中國政府在《中葡聯合聲明》的中方《備忘錄》也聲明,澳門居民凡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規定者,不論是否持有葡萄牙旅行證件或身份證件,均具有中國公民資格。考慮到澳門的歷史背景和現實情况,在澳門特別行取區成立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主管部門允許原持有葡萄牙旅行證件的澳門中國公民,繼續使用該證件去其他國家和地區旅行。上述中國公民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地區不得享受葡萄牙的領事保護。

     郭子麟犯案的地點,無論是違反《香港國安法》的實施犯罪地香港,還是觸犯內地《刑法》和邊境管理法律的海域,都是屬于中國主權管轄的範圍內。因而適用上述法律性文件的規定,不得享受葡國的領事保護。這就决定了即使葡國提出任何領事探訪以至領事保護的要求,都將會遭到中國有關當局理所當然的拒絕。

    對此,葡國駐澳港總領事歐冠溢及其他館員,是有著較爲清醒的認識的,因而不但是沒有像英國那樣「大做文章」,而且在其提供給葡新社的新聞稿中,也明確指出郭子麟不會獲得葡國領事館的協助。這是正確的態度,比其前任將持有葡國旅行證件的澳門中國公民,也視爲「葡國公民」,呼籲他們進行葡國選民登記,幷參與葡國總統和國會選舉的投票,要明智得多。如果是其前任仍在,對郭子麟被捕事件,可能又要鬧出什麽外交事件,至少也是會對葡文媒體說三道四一番。

     實際上,新任葡國總領事歐冠溢,比其前任較爲注意維護中葡友好關係,尊重被列爲在澳門特區實施的全國性法律之一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及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就中國《國籍法》在澳門特區實施的幾個問題的解釋。去年五月間,剛履任的歐冠溢總領事在接受一份葡文媒體專訪時,就小心翼翼地表述,「據估計,在葡萄牙僑民社群中,有六千到七千人在澳門。然而,包括葡萄牙護照持有者,澳門和香港這兩個地區,據估計有約十六點五萬至十七萬人。」這就把葡萄牙社群亦即葡國公民,與持有葡國護照的澳門中國公民,嚴格地區隔開來。部份澳門居民持有葡國護照,是由于按照其出生時葡國《國籍法》規定而自然取得,幷不等于是在民族情感和國家觀念上認同葡國,只不過是貪圖其出外旅行較爲方便而已。

     同樣值得注意的是,曾經爲持有葡國旅行證件的澳門中國公民在臺灣讀書,被臺灣當局依據《港澳關係條例》規定視爲「外國人」實施出入境管理,而「大聲疾呼」的蘇嘉豪,對「郭子麟被捕」這個比「出入境限制」嚴重得多的問題,却是「粒聲唔出」。這證明他在《香港國安法》頒布後,終于認知到「形勢比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