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推行五個階梯的房屋政策,在原有社屋、經屋和私樓的結構中,加入夾心階層住屋和長者公寓。“夾屋”計劃現時正進行公開諮詢,十劃未有一撇,政府希望透過收集大家意見,為夾心階層下一個「完美定義」,而至今大多數的意見均認為夾心應是「高不成低不就」的一群,這是社會對夾心階層的一貫理解或睇法,只是欠了一條明確的界線,若按照目前本澳住屋現況看,夾心可以被定義在經屋和私樓之間,世界其它地方則不一定是這樣。
事實上,私樓市場不會有所謂夾心不夾心,有的是貴有貴賣,平有平買,高層海景到幾十年的唐樓都有,任君選擇,或許高不成低不就更多的出現在這裡。所以只能由政府在經屋層面再往上諗多一步,無可避免要參考經屋的做法,也難怪外間認為夾屋是貴版經屋。雖然政府強調夾屋和經屋截然不同,但實際上夾屋逃不了經屋的影子,差別在於可以充當一下私樓,否則如何形成階梯?如果要說“不同”,長者公寓或許算是!
長者公寓三爬兩撥,話咁快就準備動工,先導計劃興建一千八百個開放式單位,類似酒店格局的管理,讓居於唐樓上落不便的長者有多一個選擇,鼓勵他們將舊樓放租,轉租長者公寓,至於租金方面,政府未有透露,應不會高於租樓,否則乏人問津,建好也只能當都更暫住房。如果反應熱烈,長者可能索性將舊樓賣出,搬入長住,分分鐘有助推動舊區都更,一舉兩得。長者公寓說是其中一個階段,諗深些又幾似跨級版社屋。五級不盡相同,關係卻很微妙!
山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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