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行政公職局局長高炳坤回覆議員林玉鳳有關政府部門架構重組工作的書面質詢時指出,在檢討跨部門合作機制方面,特區政府從道路開挖及樓宇滲漏水兩個涉及跨部門及長期困擾民生的項目入手,透過問題導向的方法,梳理影響跨部門合作的制約因素,從而提出緩解有關問題的方案。經分析後,初步認為現時的法律未能對解決有關問題提供支援,有需要制定專門法律法規明確各部門及利害關係人的責任及工作流程,以便解決相關問題。
高炳坤稱,特區政府結合過去完善政府組織職能和架構的工作實踐,對公共行政組織架構進行檢討,針對行政架構中存在的問題,配合整體改革目標,訂定了部門架構重組的原則。
在首批部門的重組方案中,特區政府按照職能明確、權貴分明、精簡高效的原則,結合實際情況,對架構進行設置,配置相應的人員。在過程中亦訂定與之相適應的重組工作規範,讓各部門以統一的原則和標準對自身的架構及人員配置進行檢討和調整。在完成第一階段架構重組工作的基礎上,2021年將繼續開展階段的架構重組,重點檢討公共基金的職能和相關法律法規,完善管理。
在授權制度及官員問責方面,特區政府已進行深入分析和檢討,考慮到現行的法律制度及相關法律條文的規定未盡完善,有需要進行調整,將分階段進行修法,並結合部門重組對職權的規範作同步檢討,以完善法律制度、提升行政效率,達致簡政放權的目標。
至於政務協作制度方面,現時行政長官及各司長透過定期召開政務會議,協調涉及跨範疇跨部門的重大事項,確定牽頭部門及明確分工,落實主體責任,加強各司及各部門的聯繫,從而逐步強化和改善跨部門合作機制,提升合作成效,建設有效的政務協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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