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為發掘及保護本澳具重要文化價值而未列入“文物清單”的不動產資源,文化局將對全澳第三批共12項不動產啟動評定程序,並開展為期60日的公開諮詢。是次第三批不動產評定的項目涵蓋多個類型建築,包括公共設施、宗教建築、考古遺址以及別墅式住宅等。其中7個項目為“建築物”、3個項目建議評定為具建築藝術價值的樓宇和2個建議評定為建築群。其中石敢當行臺、加思欄後新馬路2號房屋、九澳聖母村項目、九澳三聖廟建議設置臨時緩衝區。
有關新聞發佈會於昨日下午3時半在文化局舉行,文化局副局長梁惠敏、文化遺產廳廳長蔡健龍及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崔貞貞出席介紹相關情況。
梁惠敏表示,文化局自2014年對本澳不動產類文化遺產開展普查工作,過去已完成了三次評定工作,結合《文化遺產保護法》生效前已有的128項文物,現時全澳被評定不動產共有147項。
今次文化局根據《文化遺產保護法》規定,對12項能反映本土文化特徵、資料齊備、論證充分、評定條件成熟或保存狀況屬瀕危或緊急的不動產啟動評定程序,分別為:高園街大坑遺跡、聖保祿學院遺址(學院建築遺跡;圍牆遺跡:茨林圍兩段、蔡記里一段)、石敢當行臺、三聖廟(九澳)、一號碼頭、原氹仔碼頭舊址、路環碼頭、得勝斜路55號房屋、加思欄後新馬路2號房屋、仁慈堂安老院、九澳聖母村(原痲瘋院舍及康樂室舊址)和九澳聖母村(七苦聖母小堂)。
是次評定的不動產項目,當中約有一半沒有業權登記,被問到日後管理維護等問題如何處理,是否由政府出資承擔。梁惠敏表示,部分建築物沒有業權登記但有使用或管理單位,日後若評定為文物,維修保養會由使用者或管理者負責,若需要支援可按文遺法提出,當局經評估後再決定是否由政府支援。
另外,加思欄後新馬路2號房屋,旁邊正興建公共衛生專科大樓會否受到影響,梁惠敏回應稱,經評估後不認為衛生局的工程會影響待評定的建築物,因此並沒有將緩衝區擴大至專科大樓工程範圍。
今起公開諮詢60天
文化局將對有關待評定的不動產進行為期60日的公開諮詢,諮詢期由2020年11月25日至2021年1月23日,並於2020年11月28日(澳門文化中心會議室,設葡語同聲傳譯及手語翻譯)、12月12日(澳門文化中心會議室)及12月19日(澳門博物館演講廳)下午3時舉行公眾諮詢會,歡迎市民於諮詢期內通過郵寄、傳真、電郵、網頁或親臨等方式提供意見。
諮詢文本可由今日起於政府資訊中心、塔石廣場文化局大樓及文化局轄下公共圖書館索取,或可於專題網頁下載(www.culturalheritage.mo/Survey/cbim2020/)。詳情可參閱諮詢文... 6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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