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立法會第 3常設委員會首次細則性審議修改教青局教學人員通則法案,由於法案適用範圍只限教師,排除教學助理員和領導人員,法案更名為 “非高等教育公校教師通則”。 委員會主席黃顯輝表示,法案有不少疑問需要政府解釋,例如法案建議排除教學助理員,但見不到法案設有過渡安排,而員是否由公務員通則規範。 黃顯輝表示,法案建議未能滿足教學需要可調動教師,以派駐、徵用或定期委任方式調動往幼稚園、或中小學任教,但委員會關注編制內教師調動方式與公職制度相關規定不同,而調動理由和決定權等亦有疑問。他表示,法案建議透過調動或兼任等方式避開現有職程制度,雖然能夠快速安排教師,但委員會關注調動程序的公平性、挑選人才的客觀性,以及能否做到靈活、公平和客觀。(謝娜娜 林智文) 發佈時間:2020-11-26 19:31:51 ---------------------------------------------- 點擊連結(HTTPS://T.ME/TDMMACAUNEWS)馬上訂閱《TDM 澳廣視新聞》TG 頻道,掌握最新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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