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訊店男外僱衰貪心
收“球場老鼠”手機贓物
事隔近一年入境就擒
【本報訊】一名電訊店男外僱涉收購“球場老鼠”偷取的手機,再帶回內地轉售圖利,最終被司警拘捕,正追查贓物的下落。
被捕的男子姓蔡,三十四歲,內地人,關閘某電訊店職員;涉贓物罪送交檢察院處理。
案情指,去年一月治安警偵破一宗盜竊案,拘捕三名本澳青少年,涉在旅遊塔附近的籃球場偷走他人四部手機。治安警其後將案件轉交司警進一步跟進,司警調查發現,當時三名賊人得手後到關閘某電訊店變賣,蔡某出資二千三百澳門元收購有關賊贓。去年二月,蔡某返回內地再轉售手機圖利,及後因疫情索性辭職無回澳。
司警經分析鎖定目標,至去年十二月十九日,蔡某經關閘再入境時將其拘捕,其承認犯案,警方正追查贓物的下落。
【本報訊】一名無業內地女子元旦日作“飛機老鼠”,在機上偷取客人背包內四萬港元被乘客指證,治安警接報將其拘捕,起回贓款。
被捕的內地女子姓陳,三十三歲,無業;涉加重盜竊送交檢察院處理。案中的男事主為一名內地人。
案情指,本月一日男事主由上海乘搭飛機來澳,上機後將其背包放在座位上方的行李櫃,之後小睡休息。航機抵達澳門,男事主落機前檢查發現背包內的四萬港元現金被盜,通知機艙服務員報警。治安警登機調查,有乘客指證是涉案陳女偷竊,警員在其身上起回全數贓款,其供稱自己的背包與男事主放在同一個行李櫃,承認有打開過男事主的背包,但否認偷錢。警方正進一步調查案件。
無業女元旦作「飛機老鼠」 偷客四萬元落機被揭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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