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
  • 澳廣視新聞
  • 政府消息
  • 濠江日報
  • 澳門日報
  • 力報
  • 新華澳報
  • 正報
  • 華僑報
  • 現代澳門日報
  • 論盡澳門
  • 澳門平台
  • MediaOutReach
  • 美通社
  • EQSGroup
分類
  • 現代澳門日報
新聞
  • 奢華客服講座冀推旅遊業高質量發展
  • 賀一誠:馬會土地建多功能文體場所
  • 賀一誠:祐漢新村今年將啟動重建/首階段長者公寓確定名單將公布
  • 賀一誠稱續研究加碼支持中小企
  • 新學年增國安教育補充材料/賀一誠:中葡論壇將簽署新綱領
  • 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下周北京舉行
  • 新一輪人才引進希望五月落實
  • 議員認同馬場土地初步規劃方向
  • 長者公寓加推 公屋委:回應訴求
  • 國安教育普法同樂日本周六舉行
  • 日本外交藍皮書提中日戰略互惠關係
  • 本澳出現“日暈”現象
  • 政府冀修法先調整廉署薪俸及職級
  • 團體辦下環巡禮冀促社區經濟
  • 賀一誠:新街坊業主單牌車在粵行駛快將推動
  • 本地歷史書出版冀增市民歷史認知
  • 氣象局釋日暈現象 提醒勿直視太陽
  • 賀一誠冀今年月均辦2個大型體育盛事
  • 政府不考慮放寬醫療人員實習考核要求
  • 乒聯世界盃:杜凱琹4比0擊敗單曉娜

假身份與“小三”結婚_申請母子來澳揭重婚_治安警拘涉案“夫婦”

2021-01-09 06:30
假身份與“小三”結婚
申請母子來澳揭重婚
治安警拘涉案“夫婦”
【本報訊】一名已婚本澳男子涉十五年前在內地結識“小三”及產子後,用假身份與對方結婚並成功替兩母子,取得澳門居民身份證,之後再與“元配”離婚。該名男子以為事件圓滿收場,最終被治安警揭發,拘捕該名男子及“小三”。
被捕男子姓吳,五十多歲,本澳居民,酒店工程部經理;“小三”姓鍾,女,四十多歲,原是內地人,現持有非永久居民身份證。涉重婚罪送交檢察院處理。
案情指,涉案的吳某早在一九九零年與一名周姓女子,於本澳註冊結婚並育有一名兒子。兩年後,吳某在內地認識“小三”涉案的鍾女,兩人迅即發展成情侶,至二零零五年鍾女懷孕。吳某為了負責任,遂用二千元在內地找人用假資料,成功獲得一個內地戶藉,之後瞞著“元配”周女用假身份於內地結婚。
吳某其後更成功以“偕同子女”方式,替與“小三”所生的兒子取得澳門居民身份證。至二零一二年,吳某與鍾女在內地離婚,但雙方繼續保持聯絡,二零一六年七月吳某與“元配”周女因性格不合亦離婚。但事隔不足一個月,吳某用其真正身份與鍾女再結婚,鍾女其後獲發非永久居民身份證。
有人以為事件圓滿解決,治安警早前翻查吳某等資料時,發現其在內地與本澳身份資料不符,日前到吳某的住所調查,拘捕他及鍾女。疑犯承認犯案。
【本報訊】一名菲籍澳門女子向男同鄉借錢,繳付父親醫療費後,與該名男同鄉假結婚抵債,最終被治安警拘捕,案件有待進一步調查。
被捕的菲律賓女子姓ALAY,三十多歲,保安員,持澳門永久居民身份證;其“丈夫”姓BELA,二十多歲,菲律賓人,無業。涉偽造文件送交檢察院處理。
案情指,治安警早前處理涉案菲律賓女子申請家人團聚個案,發現其菲律賓“丈夫”留澳時間極短,其後到兩人位於氹仔高勵雅馬路的住所調查,發現兩“夫婦”分房睡覺,單位內只有男方的衣服,懷疑有人假結婚。經盤問,涉案菲女承認犯案,供稱早前向涉案的菲男借三萬元,用作繳付家鄉父親的醫療費。其後應菲男的家人要求,與其假結婚申請來澳定居抵債。事件最終被揭發,案件有待進一步調查。

本澳不時揭發假結婚案(資料圖片)
菲籍澳女為還醫藥費
與男同鄉假結婚被捕
【本報訊】特區政府修改出入境制度法案,將假結婚、假收養、假僱用等欺詐行為刑事化,並引入可預先扣留非法入境或非法逗留者的旅行證件,避免因簽發大量“行街紙”而造成治安問題。治安警表示,現時假結婚是以偽造文件罪起訴,對成效有所保留,相信把假結婚刑事化後更有利檢控執法。
行政會完成討論《澳門特別行政區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的法律制度》法律草案,有關法案將送立法會審議。為配合本澳的刑事政策與其它法律,有效打擊非法入境及非法逗留,並預防犯罪。在刑事制度方面,法案建議將引誘及協助他人非法出境的行為納入“引誘罪”及“協助罪”。對為取得在澳門居留或特別逗留的目的而作出的欺詐性行為,以及把協助和收留提供便利的行為刑事化。同時,引入更有效追究法人責任的機制。
治安警察局局長吳錦華指出,現時假結婚是以偽造文件罪起訴,但對這項罪名能否配對假結婚,對成效有所保留,例如過往有案例相關結婚證明在內地具法律效力,日後把假結婚刑事化將更有利檢控執法。
法案亦建議將非法出境及非法入境行為訂定為行政違法行為,以有效及全面地管控出入境人流。並引入中止計算六十日拘留期間的特定條件,以及可預先扣留非法入境或非法逗留者的旅行證件的措施,以防止惡意拖延驅逐程序的情況,避免因簽發大量“行街紙”而造成治安問題。
法案又建議把雙非子女,即父母同為非本地居民在澳門出生的子女,必須適時辦理旅行證件,並有義務在一定期限內通知本澳出入境當局。吳錦華指出,有關建議是因應過往曾有雙非子女出生後在本澳逗留一段時間,以人道理由申請居留,當局發現此一漏洞,在今次修法中一併完善。
另外,法案建議酒店場所經營人須登記十六歲以上非本澳居民的住客資料,並於其入住及離開酒店的二十四小時內將資料通知出入境管理當局。
法案亦建議完善有關法律條文的行文表述,使之更加清晰和容易執行,從而更有效管理非居民在澳門的逗留,確保澳門的公共治安及秩序。並參照國際通用做法,引入收集及查核旅客生物元素的措施,以便有效識別虛假身份,更好地預防和打擊非法入境及非法逗留。
修改出入境制度法案
假結婚僱用擬刑事化
解決「行街紙」治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