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
  • 澳廣視新聞
  • 政府消息
  • 濠江日報
  • 澳門日報
  • 力報
  • 新華澳報
  • 正報
  • 華僑報
  • 現代澳門日報
  • 論盡澳門
  • 澳門平台
  • MediaOutReach
  • 美通社
  • EQSGroup
分類
  • 澳聞
  • 經濟
  • 要聞
  • 體育
  • 藝海
  • 即時新聞
新聞
  • 國際學校生參演灣區戲劇節
  • 聖德蘭科普“童”樂寓學於樂
  • 理大展學生六十國畫作品
  • 理大通訊研究登國際學刊
  • 勞校學生認識社服機構
  • 聖羅撒中校慶聚餐歡欣熱鬧
  • 城大《葡語國家瞭望》新書首發
  • 中德訪杭姐妹校交流教學
  • Apple Never Falls Far from the Tree——有其父必有其子
  • 澳大訪澳洲高校簽合作協議
  • 同善堂托所申請七成六中籤
  • 善明托所抽籤收百二幼兒
  • 英國化學奧賽澳生獲佳績
  • 工聯托所抽籤近千四人報名
  • 各界:用實際行動護國安
  • 瓊澳餐飲業交流促合作
  • 保育人士倡龍環開閘降水位
  • 女長者疑路環墮樓亡
  • 今驟雨雷暴或水浸
  • 新聞特搜

終院判法務局前處長敗訴

2021-01-15 06:35

    濫用職權偽造文件遭撤職合理

    終院判法務局前處長敗訴

    【本報消息】一名前法務局處長涉偽造由其監督的停車場部門車位特准泊車證,車位交由家人使用,被判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及後被政府撤職。案件輾轉上訴至終審法院,終院合議庭指出,其為了維繫和隱瞞濫用車位無所不用其極,甚至不惜偽造文件,有高度的可指責性和譴責性,完全不是公僕應有所為,撤職處分並無違反適度原則。

    部門車位家人用

    案情指出,上訴人曾於一九九九年至二○一四年間擔任法務局財政暨財產處長的職務,因濫用職權,將法務局租用,並由其負責管理的位於某公共停車場的車位無償給予其家人使用,更偽造特准泊車證,而被已轉為確定的司法裁判裁定觸犯一項濫用職權罪和一項“公務員偽造具特別價值之文件罪”,合共科處一年六個月徒刑,緩刑兩年。

    該處長不服,在中級法院敗訴後,上訴至終院。合議庭指出,上訴人為了維繫和隱瞞濫用車位之非法狀況可以說無所不用其極,甚至不惜“偽造具特別價值的文件”(特准泊車證)。這一切都顯示其行為具有高度的可指責性和可譴責性,完全不是一名公僕所應有的行為。因此,沒有理由認為有關行為違反了被告所提出的適度原則,以及所科處的撤職處分不合理。

    此外,被告還稱被上訴的行政實體並沒有為所作決定的效力而就“其職務關係的不可維持性”作出考量。對此,合議庭指出,被上訴之處罰批示轉用了紀律程序的總結報告,而在該報告中又得出與該程序嫌疑人的“勞動關係無法維持”的結論,這樣就不能說處罰批示沒有對該“情節”作出考量。因為該報告是終結整個程序的最後紀律決定的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