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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國民黨退回民進黨提案說開去

2020-12-05 03:06
  近來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有所表現。雖然以豬內臟大戰蘇貞昌一役有些粗躁,可能在國際觀瞻上有所欠妥,但回心一想,難道「只許州官放火,不準百姓點燈」?當年民進黨「立委」對抗國民黨籍「立法院長」時所採用的手段,更為粗暴,更為卑劣。民進黨當局卻還有面臉批評,這真是「亞哥莫話亞娣,話起大失禮」。現在國民黨終於從已經變形的政黨政治和議會政治中醒悟過來,脫棄了「皮鞋」也穿起了「草鞋」,這還能怪誰?正是民進黨「立委」帶頭將議會議事風氣攪壞的。
  回到認真的問政議事日程上,國民黨黨團及其「立委」昨日又乘勝追擊,有出色表現,先後退回了民進黨「立委」的幾個提案,而且還是事關國家領土完整統一的提案。其作風的決斷勇猛,與此前完全不一樣,令人眼前一亮。
  國民黨昨日退回的幾個民進黨提案,主要的有以下三個:
  其一、是由民進黨「立委」陳明文、王美惠等人提出《政黨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明定政黨標章不得與「國旗」「國徽」相似、相近。該案昨日在「立法院」院會處理時,遭國民黨「立委」反對、提案退回程序委員會。
  其二、是由民進黨「立委」蔡易餘、余天等人提出的「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建議刪除「憲法」涉及蒙古與西藏的條文,此案也在國民黨反對下,退回程序委員會。
  其三、是由民進黨「正國會立委」發起,有五十八位「立委」連署的「邁向國家正常化」「修憲案」,除意圖修改「憲法增修條文」中的「國家統一前」、「固有疆域」等字外,也納入實質廢省等;至於國旗相關規定,則另以法律定之。不過,該提案昨日在院會也被國民黨退回程序委員會。
  第一個提案,是民進黨「立委」在「玩嘢」,純粹是「搞搞震」,本末倒置,顛倒時序。實際上,在歷史上,是中國國民黨的黨徽現世於前,「中華民國」的「國旗」、「國徽」確定於後。要改,應是改「國旗」、「國徽」,而不是要人家的黨徽予以遷就。實際上,「正國會立委」的「修憲」提案,就已經「預先宣告」要修改「國旗」,但由於事關重大,要改就得向「憲法」的第一章「總則」「動刀」,這是連李登輝六次「修憲」,陳水扁一次「修憲」,都不敢碰觸的;現在台海間「遏獨」的態勢比此前更強,料想蔡英文更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韙。實際上,這個提案只是民進黨「立委」以個人連署方式提出,而不是民進黨黨團的提案。但也可窺見,民進黨內確實是有一股「台獨」勢力,在窺測方向,蠢蠢欲動。
  按照這些民進黨「立委」的邏輯,連「國歌」也得修改。因為「國歌」歌詞的第一句就是「三民主義,吾黨所宗」。而民進黨並不信奉三民主義,因而不是歌詞中的「吾黨」,這豈非等於承認台灣地區仍然由國民黨掌政?因此,相信總有一天,民進黨也將會提出「修改國歌」的提案,且拭目以觀之。
  第二案要刪除「憲法」中有關蒙古和西藏的條文規範。這涉及到國家領土的完整統一,因而即使是裁撤了「蒙藏委員會」,也不敢完全將之「消滅」,更不敢將之合併於「外交部」,而是分置於仍然屬於內政事務的「文化部」和陸委會。如果此案可過,下一步就是在「修憲」時,將整個大陸地區都刪除出去。
  實際上,第三個提案的「正國會立委」「修憲案」,就主張修改「憲法增修條文」中的「國家統一前」、「固有疆域」等詞句。這正是「一邊一國論」的具體展現,更是《正常國家決議文》的意圖「入憲」。倘其圖謀得逞,就已經是「台獨憲制化」,完全符合中央政府啟動《反分裂國家法》的要件了。
  因此,這三個「台獨」提案,都不是由民進黨黨團提出,而是以民進黨籍立委」以個人連署方式提出。可能是並不完全符合蔡英文的「修憲」意圖,也可能是在蔡英文的縱容下,實行「進可攻退可守」的「修憲」策略,以先行「試探水溫」。
  無論如何,蔡英文在其任內,都必須進行一次「修憲」,這是其個人「歷史留名」的「偉業」。因為其恩師李登輝推動了六次「修憲」,陳水扁也有一次,蔡英文怎麼也要搞一次,不能「空手而卸任」。但在第七次「修憲」後,已經不是由「國民大會」或「任務型國民大會」表決通過,而是改由「立法院」以高「門檻」提出「憲法修正案」,經公告半年後,進行公民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超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才可通過,在程序上比前複雜,「門檻」更高。所需時間也多。
  因為要進行「公民複決」,因而在蔡英文任內,只有兩次機會。因為要提高投票率,使得「修憲案」能獲得超過選民總數(不是投票人數)的半數同意票,就必須提高投票率,因而不能單獨投票,必須與大選綑綁。而在蔡英文的任內有兩次大選,一是二零二二年十一月的「九合一」選舉,二是二零二四年一月的「雙選」。為保險起見,似是要趕在「九合一」選舉時合併進行公民複決。
  因此,現在只剩下兩年的時間。由於「公告」就要半年,因而剩下的時間就不多了。從蔡英文「五二零」講話的精神看,似是以「趨易避難」的手法,只是改動較有朝野共識,比較容易處理的技術性議題,如「下調公民年齡」等。這是考慮到,一是能夠在其任內怎麼也要完成「修憲」,二是更主要的是,希望在任內,無論是台灣地區社會內部,還是台海兩岸,都「平安無事」,不要因為「修憲」而發生動蕩,不但是危險,而且也難以駕馭操控,甚至車翻人亡。
  但「正國會立委」並不死心,還是要提出含有「台獨」意識的「修憲案」。值得注意的是,「英系首領陳明文也參與了簽署,是否因為「行李箱巨款案」後較少得到蔡英文的「摸頭」,而要向蔡英文「撤驕」(非「嬌」)?值得觀察。
  實際上,這個「修憲案」固然是「正國會」要推動《正舉國家決議文》「入憲」的「台獨」行徑,但也並非表明現象那麼簡單,還含有要與蔡英文「別苗頭」的心理情緒。這是因為,「正國會」創辦人兼精神領袖游錫堃,對蔡英文的一個說法,是極為不滿的。那就是,蔡英文每次在民進黨「全代會」上,對黨代表提交「凍結台獨黨綱」的處理手法,都以民進黨後來已經通過了《台灣前途決議文》,按照「後法優於前法」的原理,承認「中華民國」的《台灣前途決議文》,已經取代了主張建立「台灣共和國」的「台獨黨綱」,因而無需「凍結台獨黨綱」。
  但是,在《台灣前途決議文》的九年之後,游錫堃在二零零七年擔任民進黨主席時,卻又主持「全代會」通過了《正常國家決議文》,按照「後法優於前法」的法理,《正常國家決議文》不但取代了「台獨黨綱」,而且也取代了《台灣前途決議文》,為何蔡英文還在喋喋不休地大說《台灣前途決議文》?
  為了解決這個爭執,時任民進黨主席卓榮泰在去年九月的「全代會」上,主持通過了《社會同行世代共贏決議文》。是「後法優於前法」,將《正常國家決議文》「壓」了下去。
  但有「水牛伯」之稱的游錫堃或其門徒仍不服氣,索性以提出「修憲案」的更高形式,來強調《正常國家決議文》的正當性。但未能得到民進黨黨團的「背書」,不過也有五十七名「立委」連署,除了有幾位是「時代力量」及「太陽花學運」背景的「立委」參與之外,多數民進黨「立委」都參與了。
  這就顯出,多數民進黨籍「立委」,與民進黨黨團,以至黨主席蔡英文之間,正在暗中較勁。當然,也不排除是得到蔡英文的默許,進行「試探」。
  猶記得,當年民進黨處於劣勢,與國民黨統治者進行鬥爭時,是採取了「衝突、妥協;再衝突,再妥協;取得進步」的策略。在民進黨已經成為強勢,無須再次以此手段來與國民黨進行鬥爭後,現在已經將之利用到黨內鬥爭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