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駐葡萄牙旅遊推廣暨諮詢中心前協調員霍天樂在退休後,向旅遊局提出要求適用駐外人員制度的權利、福利和津貼被拒,向中級法院提出司法上訴被駁回。合議庭認為駐外人員制度屬於特別法,只適用於澳門特區駐外辦事處提供服務的人員。 霍天樂於 1982年加入公職,2005年起擔任當時新設的澳門駐葡萄牙旅遊推廣暨諮詢中心。中級法院合議庭裁定,雖然駐葡萄牙旅遊推廣暨諮詢中心的運作地點設在澳門駐里斯本經濟貿易辦事處內,但中心本身不是澳門特區的駐外代表處,只是具有極為有限及特定目的的小型項目團隊,在中心工作的人員並非駐外人員制度所規定的適用對象;協調員的薪酬亦已在設立中心的行政長官批示內明確規定。 (梁舒婷 黃偉鴻) 發佈時間:2021-01-19 17:47:18 ---------------------------------------------- 點擊連結(HTTPS://T.ME/TDMMACAUNEWS)馬上訂閱《TDM澳廣視新聞》TG頻道,掌握最新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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