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本週六 (23日) 起公開諮詢,為期 45天,直至 3月 8日。 保安司司長黃少澤表示,隨著本澳社會不斷發展,危險品種類增多,令安全隱患增加,因此需制定監管制度,訂定監控和預防危險品的製造、儲存、運輸及使用時可能發生的嚴重意外事故風險的監控和預防制度。他希望聽取社會意見後進一步完善法案文本,爭取早日啟動立法程序。 文本將危險品分為 9大類,並將部分危險性大及風險高的列為禁用危險品,若生產、持有或交易禁用危險品可被科處最高 3年徒刑。另外,文本亦建議設立危險品專責委員會作為諮詢機關,並建議法案於公布後滿 1年起生效。 (梁婉琦 雷翠雲) 發佈時間:2021-01-21 10:59:11 ---------------------------------------------- 點擊連結(HTTPS://T.ME/TDMMACAUNEWS)馬上訂閱《TDM澳廣視新聞》TG頻道,掌握最新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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