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議員李靜儀在議程前發言關注近日兩大廈“甩磚"情況,並表示政府不能以保固期屆滿為由置身事外,需就有關質量問題承擔起應有責任,尤其當局是持有單位的“業主”,應推動、協助小業主妥善解決“甩磚"問題。
李靜儀表示,公共工程超支或超時問題近年有改善,然而質量仍有很大改善空間,她以澳大河底隧道、北安氹仔客運碼頭、輕軌氹仔線等為例,相關工程動用大筆公帑開展修繕及改造、造價大幅超支超時。公共工程質量問題,不單涉及承建商有否依時、按質施工,設計公司設計是否合理、會否在施工時或工程完成後需要再作改動和補救,監理公司監督是否到位,皆影響工期、預算和質量。有公共工程承判商反映,施工時跟足設計圖則和要求進行,但因設計錯誤和缺陷需不斷修改項目及更換物料,導致延期、工程總支出增加及質量不合格等情況發生。無論是質量問題,或因事前考慮不周、設計不當和採購物料不合適等,新增後加工程作整改而要額外付出巨額公帑,都是勞民傷財,更影響公眾使用,社會成本不菲。
她又稱,新城A區將大規模興建公共房屋,尚有第四通道、輕軌等大型工程,部分項目技術相當複雜,公眾關注如何避免重蹈覆轍,杜絕過去不少大型工程出現的種種缺陷。故政府須完善公共工程招標、批給、施工監管整個機制,對每一環節訂定明晰的責任和懲處要求;並設立用家評鑑機制,在評標時須考慮相關公司過往工程項目中所獲得的用家評分,從而推動設計、承建、監理等承判公司持續提升專業和質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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